是否為非法佔地?
—2011年就已被要求拆除違建,但至今仍舊安然無恙
隨著採訪的深入,記者又獲得了一個讓人意外的信息。據稱涉及“認養協議”的地塊中,僅有一部分是屬於新河鎮鎮政府所有,如A區的“林庄”所建位置實際是屬於上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總公司。
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在調取了相關資料查閱后向記者証實,目前新光村林家樂項目的用地,分屬於3家“主人”,除新河鎮鎮政府及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總公司外,還有部分屬於新河鎮新光村1組的集體土地。
該工作人員還介紹,針對新光村林家樂項目,其實局裡在2010年已進行過調查,並通過航拍的方式進行過証據固定,確認了這些建筑物為非法佔用土地,並下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記者看到,該份處罰決定書下發的時間是2011年9月,處罰當事人為蕃茄農庄。處罰內容是,認定其非法佔用土地4152平方米,除要求退還非法佔用土地外,還需在15日內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復土地原狀﹔並罰款8萬余元。
記者從另外一位知情人手中拿到了一份針對此次處罰決定書下發后的處罰清單,清單上包括有A5-A6、A7、A8、A9、A10、A12、A13、A15、A17、A18、B8-B9、B29、B32-B33等,而以上編號的“林庄”,記者走訪時發現,目前均安然無恙。
2010年就被認定為非法佔地行為,如今違法建筑不但沒有被拆,為何反而越變越多?記者先后兩次來到新河鎮政府,希望採訪了解相關情況,但包括辦公室、村建所在內的多個部門均沒能給出任何解釋。
最后,記者通過電話聯系到了鎮村建所顧所長。顧所長稱,新光村所涉及林庄確實為非法用地,已罰款並需拆除,但目前還沒拆,需要誰來拆,怎麼拆,還沒確定,但其表示已將相關情況向縣裡作了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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