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權利難保障
周建華對這一判決結果不服,上訴至江西省高級法院。二審期間,周建華親屬委托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和山東成思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金星擔任周建華的辯護人,並得到周建華的同意。
二審庭審共有五次,2月26日至3月4日開庭6天、4月11日至4月17日開庭7天、5月8日和5月23日各開庭1天、5月26日開庭半天。其中前15天律師都在為保障周建華的訴訟權利與法庭抗爭,庭審根本沒有實質性的進展。
二審開庭前,兩位辯護律師向法院申請100余位証人出庭作証。周澤律師給出的理由是,這些証人對核實周建華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相當關鍵。另外,他還要求復制包括紀檢部門調查時的同步錄音錄像等。
第一次庭審首日,剛站上被告人席的周建華直接要求合議庭全體成員和江西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全體成員回避,因為他申請証人出庭的要求得不到許可,要求復制錄音錄像資料也被拒絕。
聽完辯護律師的發言,審判長宣布休庭。隨后審判長駁回了周建華以及辯護律師的回避申請,辯護律師與法官之間因此發生爭論,庭審也不得不在周建華的激烈反抗中草草收場。
之后的庭審基本上都圍繞著是否回避、是否申請証人出庭以及復制同步錄音錄像等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的內容展開,並大多以休庭告終。
4月8日,周澤接到江西省高級法院法官的通知,稱第二次開庭時間定在4月11日。在此之前,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和廣州市中級法院已通知周澤,他代理的兩起案件分別要在4月11日和4月14日開庭。周澤向江西省高級法院申請延期,被告知“隻負責通知,其余事情不管”。他隻好向前述兩個法院申請延期,均獲批准。
第三次開庭類似,兩位辯護律師要求延期時,得到江西省高級法院方面的答復是:“開庭時間是領導定的。”由於此時距離兩人在廣州中級法院代理的案件開庭隻有兩天,且案件涉及多名被告人,兩人又都是同一名被告人的代理人,已無法再向法院申請延期,不得已缺席了5月8日周建華案的庭審。
因此緣由,法庭認為,兩名辯護人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出庭參加訴訟,視為拒絕為周建華辯護,周建華本人又拒絕另行委托其他辯護人,法庭將為周建華指定辯護人。
在此情況下,周建華的女兒找到了上海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朗。5月22日,馬朗律師在看守所會見周建華時,周建華再次簽署委托書,繼續委托周澤為其辯護律師至二審結束。
次日上午,周澤帶著新的委托書來到法院,坐上辯護席后,被法警告知因其被取消辯護資格,不能坐在辯護席上。周澤以重新獲得委托資格為由,拒絕離開,最后被三名法警架出。下午,周澤以公民身份獲得法院發放的旁聽証進入法庭,被法警告知不能參加旁聽,並被趕出法庭。
5月26日下午最后一次開庭時,法院為周建華指定了兩名辯護人,盡管周建華本人表示拒絕,庭審仍繼續進行。多名旁聽者稱,此次庭審,法庭僅用了24分鐘就走完全部程序。同時,參與旁聽的周建華的三名家人,也在庭審中先后被趕出法院。
庭審期間,周建華被多名法警摁在被告人席,一直高唱國際歌。
“從事司法工作十七八年,我還沒見過這樣的庭審,連被告人最基本的訴訟權利都保障不了,辯方申請檢方的証人出庭作証也經多次爭取才獲得部分准許,但最后隻有楊鵬一人出庭作証,其他人包括取保候審的証人,法庭均說通知不到。”一位旁聽了九天庭審的檢察官,對法庭的做法感到惋惜。
上一頁 |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