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多位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将与机关体系松绑,有望走入长期平稳增加的通道。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涉及全国上百万事业单位和3100万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条例》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此外,《条例》提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人社部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人社部中国人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江表示,这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涨工资”,而是一种工资改革的大思路。
正常增长机制主要是面向社会,包括和企业同类人员以及公务员进行比较。通过比较可以进行一些调整。另外还可以根据每年物价上涨的幅度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适当地做些调整。
总的来看,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使事业单位的工资决定机制发生了变化。过去事业单位的工资和机关是绑在一起的,机关涨事业单位才能涨,今后可由市场来决定,整个社会的工资水平上去了,事业单位的工资也能往上正常增长。
不过吴江强调,这个增长幅度是市场化的幅度,是根据市场调整的。换言之,事业单位工资今后可能会升,也可能往下调,因为要看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的调整幅度。总的来说建立了一种新的增长机制,即市场预期和物价预期,而不是等着政策预期。
《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系主任褚福灵认为,从近年我国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幅度来看,几乎都处于单边增长的过程中,因此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与此挂钩,下跌的可能性应该说极小,基本就会处在上涨区间内了。综合央广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