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中国央企新闻网--权威发布中央企业,国资委,地方国企最新消息

高明华:反对资源垄断国企实行混合所有制

王平

2014年05月14日08:27    来源:《国企》杂志    手机看新闻

   现阶段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培育完善的市场支撑体系,按照市场规则强化公司治理

   推行混合所有制

   《国企》:很多人担忧混合所有制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据媒体报道,您曾说过“国有资产流失是个伪命题”,该如何理解?

   高明华:这是媒体曲解了我的意思。“国有资产流失是个伪命题”是有前提的,即一个健全、完善的市场环境。部分国有企业看起来资产量很大,有些设备还能用但不值钱,拿到市场卖没人买,市场决定了其价值。从东德、西德革命看,当时东德的国有资产评估价值非常高,但进入市场出让最后倒贴,市场不认可其价值。所以,在健全的、高度透明的市场下,应该由市场来判断。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但是,国有资产流失现在也确实存在,原因就是市场不完善,可以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反正市场不透明。

   国有资产流失要客观对待,要想完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是不可能的。经济学讲的是成本收益分析,不是只强调成本或者只强调收益。可能有的时候损失了一点,但是发展后劲更大,长期收益会更大。如果一谈到国有资产流失就不改了,不引进民间资本,有的企业发展不好后来就倒闭了,反而会造成更大的流失。

   《国企》:现在很多民企对混合所有制仍有很多疑虑,您怎样看?他们动力不足吗?

   高明华:目前肯定会动力不足。混合所有制的提出实际是旧瓶装新酒,装什么新酒是需要研究的。我的理解就是进一步加大民营资本进入的力度。因为过去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力度不够,直到现在,仍未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我去年统计,在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企业有42%,而这部分企业掌握的资本量和营业收入占到80%。对国有资本来说这是一个让人惊喜的数字,但是对民营资本来说很恐怖。

   我们一直在强调国有资本的影响力和控制力,这没错。但不是所有的领域都强调控制,否则民营资本就有一种进入后会被控制的胆怯心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文件有两句话是有点矛盾的,前面强调继续加强国有资本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后面又有一句话是国有资本、民营资本产权都是不可侵犯的。在强调国有经济控制的情况下,就可能侵害非国有股东的产权。这样的例子并不少。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应该是国民财富最大化,不是国有资本最大化。

   在英美国家,股权很分散,还有保护中小股东的特别条款,比如集体诉讼、累积投票等方式。但在中国,目前仍然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法律来保障小股东的利益,国有集团母公司掏空子公司非常普遍,关联交易非常多,直接损害那些子公司的中小投资者。目前仍然强调民营资本参股、入股是不够的。“参股”意味着非国有经济主体在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永远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尤其在国有绝对控股企业中,非国有股东只能成为小股东。在政府没有放弃对国有资本的资源和政策支持,也没有小股东权益保障机制的情况下,这种“参股”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非国有资本被国有资本控制的风险,甚至可能被剥夺。这显然会降低非国有经济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的积极性。因此,我们这一轮改革不能停留在表面层次上,必须真正通过制度和法律来保障民营资本的权益。只有这样,民营资本才有进入的动力。

   《国企》:您认为所有国企都适用混合所有制吗?

   高明华:国企可以分为公益性国企、自然垄断性国企、稀缺资源垄断性国企和竞争性企业四类。

   公益性国企显然不适合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如果追求公益而不营利,那么国家以外的经济主体就不会参股进入。因此,公益性国企只能由国家独资经营,但不负盈亏,靠财政维持,若有亏损由财政弥补,政府依法对其产品或服务价格进行控制。

   对于铁路运输、电网等自然垄断性国企,由于具有规模报酬递增和成本递减性特征,且产品或服务是公众基本所需,因此其产品或服务应该按边际成本来定价。为了最大程度地提高社会福利又保证企业不亏损,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采用平均成本定价,企业不赔不赚,收支平衡。而如果民营资本进入,势必追求利润最大化,很可能导致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大幅上升,进而影响消费者福利的提高。显然,对这类企业也不适合混合所有制,应该由国家独资经营,并以成本控制为主要评价指标。

   对于稀缺资源类国企也应实行国家垄断,不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为防止稀缺资源过度耗竭,保证资源利用可持续,必须由国企来经营。如果允许非国有主体参股进入,势必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谋取利润向所有股东分配,最终造成稀缺资源过度开发。比如,美国、英国对于稀缺资源征收高额资源税,引导企业到国外开采,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我们是疯狂在国内开采。现在中石化、中石油搞混合所有制,我是反对的。

   在竞争性领域,我们应该大力推行混合所有制,充分参与竞争,按照市场规则运作,追求利润最大化。比如,金融和电信曾经因为关系国家安全而被行政垄断。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个理由已经站不住脚了,现在靠不放开来保证安全性已经做不到了。这些领域在越发达的国家越被放开。比如,过去电信是有线通信,技术落后,是自然垄断;现在都是光纤、无线,自然垄断的性质已经不存在了,完全可以放开,不然老百姓只能承受高昂的价格和低劣的服务。

   完善市场环境

   《国企》:实行混合所有制后,企业中的股权如何配置?

   高明华:竞争性领域放开后的控股问题,从长远来看是不同主体在竞争过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不是人为一定让国有控股,或者人为一定让民资控股。谁能够把企业做好,谁就可以控股。这是个竞争的过程,由市场选择。

   从短期来看,因为各种阻力的存在,民资控股国企还很难实现,但要尽可能采用国有相对控股,避免国有股一股独大。一方面,由于相对控股股东拥有的股权比重较大,因而其有动力发现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经理人员的经营行为高度关注;另一方面,相对控股意味着公司股权集中程度有限,相对控股股东的地位容易动摇,因而不大可能独断专行甚至侵害其他股东利益,其他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会大大增加。这样更有利于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促使经理人按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国企》:您提到的阻力是什么?

   高明华:首先,既得利益集团是改革的最大阻力。习近平、李克强在不同场合都谈到,打破利益集团是非常关键的。这是改革的一个“深水区”。深水区就深在既得利益集团势力非常强大,他们不会轻易放手,而且对政府的游说能力特别强。比如深航加入国航,很大原因在于加入后可以获得开拓航线的便利。航线资源有限,控制严格,主要给国有航空公司而非民企。假如任何航空企业都可以申请航线,而且公平竞争,我相信结果会不一样。

   其次是对市场经济的理念与认知问题。中国长期以来对市场经济理解得不太正确,一谈市场经济就是市场化,一谈市场化就是赚钱。其实真正的市场经济是赚钱的领域和不赚钱的相并存。国有企业接手不赚钱的公益性领域恰恰是发达市场经济的一个标志。越发达的国家,医疗公费,高速公路免费。但是,中国在一窝蜂地搞所谓的市场化,对公共品收费,老百姓是双重纳税、双重剥夺。

   最后,阻力还来自各个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放开竞争性领域大量引入民资,财政收入短期内很可能下降,政府的动力未必充足。光中央政府改革不够,必须有地方政府配合。

   《国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需要怎样的市场支撑?

   高明华:包括健全的资本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其中健全的资本市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高度的透明,二是完善的法律,能够保护投资者自身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外部有很强的监督机制,如果弄虚作假,管理层就会被赶下台。比如,英美有集体诉讼和累积投票制度。集体诉讼制度是一个非常强的外部监督机制,如果企业被集体诉讼,很可能有退市风险,股票也会减持,股价就会大幅度下降,企业就成了被收购的对象。一旦被收购,目前的管理层都要换人。再加上经理人市场也是透明的,一旦你被撤换了,其他企业就不会聘用,职业经理人身价就会大幅下降。中国在这两方面都不具备,差得很远。政府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培育市场、健全法律。比如说集体诉讼制度。从2001年影响很大的银广夏遭千人诉讼,到现在13年过去了,集体诉讼制度仍然没有建立起来,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强化公司治理

   《国企》:很多民企想参与国企改制,但是怕存在党管干部的问题,而在民企都是董事会决策。您怎样看?

   高明华:没错,最终的决策权归董事会,不能归党委会。目前国企实行的是变通的办法——党委会和董事会成员融合。融合之后,决策就不会出现差异了。党委会在决策之前,先和董事会沟通,最终出台决策的是董事会。决策过程变复杂了,交易成本增加了。但是没办法,这个我们改不了,只能融合。

   事实上,在我国公司治理中存在一些问题。第一,认为董事会就是董事长说了算。董事会就是个谈判机构,不同利益集团的代表来谈判,最终达成一个协议,并非是董事长或者大股东一个人说了算。在规范的公司治理情况下,董事长永远都不是一把手。董事长只是董事会的召集人,不一定是大股东的代表做,小股东甚至独立董事也可以做。第二,把董事会与管理层混淆。在规范的公司治理情况下,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会选聘总经理,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第三,在董事会构成上,很多企业独立董事过少,起不到真正的监督作用。在英美国家,董事会的成员中三分之二是独立董事。因为利益的群体越来越多元化,不可能每一个群体都派一个人进入董事会,发展趋势就是让独立董事代表所有的利益相关人。这样能真正实现监督,避免内部人控制现象。

   《国企》:您认为应当如何解决民企的顾虑?

   高明华:一定要继续加大规范董事会建设的力度和范围。

   一是在董事会职能上,要避免把董事会和经营层混为一谈。只有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能,才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各类股东尤其是国有股东干预企业经营(尤其是政企不分)的问题。同时,也必须清晰认识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区别,董事长要切实履行对经营层的监督职责,而不是自己充当经营者。否则,董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将不复存在。

   二是在董事会构成上,为增强非国有股东参股国企的动力,除了采取上述的国有相对控股企业的组织形式外,还应该通过采取累积投票,尽可能有非国有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代表进入董事会。同时,董事会中必须有较多的独立董事,可以使独立董事达到至少一半以上的比例。因为独立董事并不是某一个股东的代理人,而是所有股东的代理人。

   三是在高管选聘和考核上,必须积极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以贡献来对经理人进行考核。目前,国企对于公开招聘企业高管持较为消极的态度。企业高管直接影响企业文化、内部环境和经营思路。长期在体制内选拔管理层,会抑制企业增加“新鲜血液”,难以突破固有思路和模式,难以创新。选聘不同背景的高管,会带来多元化的思维,产生不同思想的碰撞,推进企业改革和创新。相应地,应该取消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高管的行政级别,在政府放弃特殊支持的前提下,高管薪酬完全按市场规则确定。具体来说,是在董事会公开选聘高管的基础上,由被选高管与董事会之间的谈判来决定,具体额度则由董事会视高管绩效来决定,以促进追求利润最大化。目前,国资委对于高管薪酬有总额限制,但问题是有的企业业绩上涨较快,薪酬却没有上涨的余地,高管薪酬没有真正与企业实际情况结合。

   总之,推行混合所有制,政府必须要清楚,既然对竞争性领域要放开,就必须尊重市场,所有的股东必须一视同仁,按市场规则办事。记者 王平

(责编:杜燕飞、王静)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