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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升级对中钢辛希乐处理背后:开始大整治

赵普

2014年11月02日09:00    来源:华夏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国资委升级对中钢辛希乐处理背后:开始大整治

  国资委立案牵出40亿旧事 中钢密集阵痛

  本报记者 赵普 北京报道

  中钢集团正在经历一场大手术,或许在阵痛期后,这个钢铁贸易巨人可以站得更稳。

  10月30日,中纪委官网显示,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对中钢集团中钢钢铁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辛希乐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这是中钢集团在两个月内第四次引发业内聚焦,并被视为“百亿贷款逾期、展期”、四年两度换帅、机构改革与核心业务重组等事件后的又一个高潮。

  祸起40亿财务黑洞

  “本次调查辛希乐,很可能是此前中钢集团与山西中宇因贸易往来而出现的40亿元财务黑洞一案。”中钢集团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辛希乐原所在的中钢钢铁有限公司是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中钢股份指定的经营钢材、钢坯、国内国际贸易及钢铁产品深加工的专业化公司。目前,中钢钢铁有限公司业务分为三大板块,即国内贸易板块、国际贸易板块和综合业务板块,下设16个部门、13家分公司及2家子公司。

  资料显示,山西中宇和中钢集团自2007年开始进行贸易,经手人为时任中钢兰州分公司总经理的辛希乐。起初,中钢兰州分公司通过山西苑军实业公司与山西中宇展开业务合作,当年5月,三方签订了有效期5年的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中钢将通过中钢旗下的中钢钢铁包销5年山西中宇的产品,包括山西中宇扩大生产后的产量,此后,中钢钢铁西安分公司承接了原中钢兰州分公司的业务。

  按照中钢钢铁最初的设想,山西中宇每月产量为20万吨,依照当时钢材价格5000元/吨计划,每月销售收入约10亿元,中钢钢铁提前两个月预付货款,金额大概为20亿元,以保证山西中宇的正常运转。

  很可惜的是,这种垫付资金的做法并没有换来稳定的供货源,此后的山西中宇由于管理不善根本无法如期交付产品。

  更为严重的是,从2008年开始,中钢集团下属中钢贸易、中钢炉料也先后与山西中宇展开贸易往来,中钢贸易供应铁矿石等,中钢炉料供应焦炭,山西中宇与之有贸易往来的这3家公司都有欠款,这导致中钢集团在财务泥潭中越陷越深。截至2010年,中钢集团有40亿元资金陷落在山西中宇无法回款。

  截至发稿前,中钢集团董秘李可杰并未对辛希乐立案调查的原因给予说明,只表示“需等待国资委纪委最终调查结果”。

  “升级”处理背后

  中钢集团深陷山西中宇的财务黑洞事件,成为原中钢集团总裁黄天文下马的一大原因,而一手经办了与山西中宇交易的辛希乐,则早在2009年被调至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到2010年8月辛希乐所担任的副总职务也被免除,被委派去专门清理业务,没有具体的职位。”李可杰对本报记者表示。

  一位中钢高层曾对媒体表示,中钢集团垫付资金的做法由于财务风险很高,当时有高管坚决反对,这一交易也没有经过中钢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但资金最终得以转出,肯定是获得了相关决策者的支持。

  “这次国资委纪委介入央企下属公司案件,信号意义很强,从层级来说,中钢集团下属公司的案件可以由中钢集团纪委自行审查,国资委纪委主要核查集团领导,这次‘升级’处理,说明国资委对中钢集团目前的状况非常重视。”中钢集团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该人士还表示,“当时对辛希乐等人只是做了免职处理,而没有立案调查,是因为当时无法确认是否有违法违纪问题,也可以说是决策失误,但现在立案处理,很可能将定性。”

  他还补充道,之所以不由中钢集团审理下属公司领导,很可能该事件不止辛希乐一人,当时黄天文虽然没有签字,但与山西中宇的贸易最终得以进行,决策者难辞其咎,国资委纪委很可能是针对整个中钢集团进行大整治。

  就在10月15日,《法制晚报》刊发消息,原中钢货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蒋寒松,因犯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刑9年;向他行贿并帮他填补亏空的下属中钢货运天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刘和平,因犯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钢贸巨人或重生

  在业内人士看来,中钢集团正在经历的这场阵痛将为公司带来新的曙光,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家都希望中钢集团能尽早整顿完毕,重塑健康的财务、业务体系,但这仍需要时间”。

  在新任集团总裁徐思伟、集团党委书记和中钢股份总经理刘安栋履新后,目前中钢集团正在进行机构改革。

  李可杰对本报记者表示,中钢集团的改革将分为5步走,“首先是业务梳理,其次构建好各个板块的核心公司,第三步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打造总部机构,第四步优化人员配置,第五步完善相应的机制。”

  在上述中钢集团内部人士看来,“这次的机构改革人员是重要问题,要减员重组,减少职能部门,整合贸易、钢铁、炉料三大公司。”

  据媒体报道,这三大公司均是中钢集团供应链的核心环节,在整合的过程当中,目前有几个思路,“可以按照服务的品种整合,也可以按照服务的对象整合,这取决于具体的业务梳理,不是简单的物理合并。”

  公开资料显示,现在中钢集团应收账款大约在150亿元左右,被民企占用的肯定超过100亿元,在中钢集团钢铁事业部旗下十余家子公司,已涉及的官司达30多起,涉案金额数量也不少。

  “经过集团内部业务整合以及国资委纪委的外部纪律整顿,盘踞在中钢集团身上的多重问题有希望获得解决,这对整个中钢人来说,都是希望。”某中钢集团员工表示。

  (华夏时报)

(责编:李楠桦、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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