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董事会制度试行十年,近60家央企设董事会;分析认为应推进改革,让董事会具备独立决策职能
上周,中国石油集团董事会正式成立,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代表国资委向中国石油外部董事颁发了聘书。随着中石油首设集团董事会,国资委直属央企董事会试点范围再次扩大。
据记者统计,国资委推行央企董事会制度十年以来,共有近60家央企设立董事会。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深化国有资本改革、推进混合所有制,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央企的董事会制度改革也将愈发重要。
分析认为,央企董事会制度未来应该更加完善,具备更独立的决策和监督职能,以及更明确的权利和责任。国资委应该从“管人管事管资产”,转变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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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曦、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