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审计署发布“西电东送21个输变电项目审计结果”,发现电网公司私设“小金库”13.8亿元用于发奖金、列支各种费用等。敛财猫腻也被曝光——南方电网将4.66亿元项目指定给无资质下属单位,再通过转包获取巨额差价。此外,违规建楼、购车、发补助等行为也屡见不鲜。据了解,2013年4月至7月,审计署对西电东送工程宁东至山东±660千伏直流输电示范工程等21个输变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各类违规资金超过66亿元。
□审计问题
湖南电力下属单位设小金库
审计发现了套取建设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这主要是电网公司所属部分施工单位编造虚假合同、使用虚假发票等套取电网工程建设资金13.81亿元,用于私设巨额小金库,主要用于发放奖金、列支各种费用。
湖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和湖南省电网工程公司是私设小金库金额最为巨大的单位。2008年以来,湖南省电力公司下属两家施工单位湖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和湖南省电网工程公司在西电东送、抗冰抢险、农网改造等多个电网建设项目中,通过虚构材料采购、土地征用等方式,将10.83亿元电网工程建设资金账外存放,私设小金库。
北京送变电公司也是违规企业之一。2009年10月,北京送变电公司在承建大同至房山III回线及串补工程时,通过签订虚假协议、虚列工程建设成本等方式,套取电网工程建设资金723万元。
电网公司未招标发包14亿工程
工程建设中存在违反招投标规定的问题。主要是电网公司未经招标将部分电网工程直接发包给关联企业,招标中存在大幅压缩招投标时间、评标不合规等问题,涉及金额34.39亿元,占审计抽查金额的16%。
贵州至广东第二回直流输电工程的违规金额最为庞大。该工程有40份施工、设计、物资采购等合同未公开招标,项目法人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违规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方式,将施工、设计、物资采购等直接发包给有关单位,合同金额14.21亿元。
两无资质单位获4.6亿项目
审计还发现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代理等业务中存在未按规定招标问题。主要是电网公司直接指定关联企业承担部分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代理等业务,并借机多支付相关费用,由此向关联企业输送利益8.19亿元。
溪洛渡右岸电站送电广东双回±5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的违规金额最高。在溪洛渡右岸电站送电广东双回±5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等3个西电东送项目建设中,项目法人南方电网公司指定该公司所属技术研究中心和科学研究院,承担3个项目的系统研究和成套设计任务,并在没有收费依据的情况下,确定合同金额为4.66亿元。实际上,2家单位既无设计资质,也没有收费依据,且人员力量不足。此后,2家单位将承揽的任务大量对外转包,从中获取巨额差价。
北京一公司虚列费用获2451万
工程投资控制不严也是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主要是电网公司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偏高,约束力不强,存在多支付工程价款、挤占工程建设成本等问题,导致多计投资10.44亿元。
上都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中,在该工程第7、8标段建设中,施工单位北京送变电公司虚列建设场地及清理费1938万元、虚列基面开方费513万元,共计多获取工程价款2451万元。
而在托克托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中,项目法人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将奖金支出619万元,超概算购置车辆支出488万元,下属企业的培训费、职工补助和单身公寓建设费用等251万元,共计1358万元计入工程成本。
西北与华中灵宝背靠背扩建输变电工程中,该工程征地拆迁批复概算高于实际补偿标准,相关政府部门和当地电力公司将其中的1472万元结余资金以各种名义侵占。其中,灵宝市电业局通过签订虚假工程合同,将597万元拨付给三门峡供电公司、灵宝市电业局下属集体企业、灵宝市土地局下属事业单位以及用于招待费支出等;焦村镇政府将875万元转入预算外专户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其他项目建设、借给其他公司和个人。
□审计整改
收回资金2.67亿处理89名责任人
这次审计发现的涉及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审计署已向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这两家公司正在对审计指出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分别通过相关媒体对外公告。
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还透露,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予以重视,研究整改措施,并要求相关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一并整改。
目前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整改。首先是纠正资金不合规问题。主要是核减了工程不实支出、收回多结算工程款、对假发票问题进行了清理等。国家电网公司已收回违规资金1.96亿元,南方电网公司已收回违规资金0.71亿元。
其次是处理相关人员并追究责任。国家电网公司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和诫勉谈话,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共计79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分。南方电网公司已对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岗位调整或降级处理。
最后是建章立制,强化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根据审计结果,国家电网公司已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28项,南方电网公司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9项。
■专家观点
除追回资金更应重点处理人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制度不健全和处罚偏轻是公共工程建设中违规乃至腐败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他建议,今后在公共工程建设的管理和招标中要引入人大监督,并应该在挽回损失、追回资金之余,更要重点处理人,这样才能减少相关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竹立家分析,对钱和对人的处理都重要,但对违规者的处理更有警示意义。包括能源企业在内,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在公共领域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诸如管理和招标的环节违规行为不断发生,而且不断重复同类错误,这一问题的产生与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不到位有关。
首先,目前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也偏于事后监督而非事中监督。这才使得钱权交易、权黑交易、权权交易发生。
其次,目前处理问题的方式偏重于纠正违规资金,而非重点处理人,“资金的违规说到底还是人在违规。对于一些动辄涉及几亿元的违规项目,很难让人相信其中没有违规的既得利益者。”对于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岗位调整或降级处理的方法,竹立家建议进行进一步彻查,追究其中是否还有更深层次的权钱交易等违规,加大违规人员的违法成本,避免处罚时避重就轻。
竹立家提出,解决国企在公共领域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规和腐败问题,核心就是完善制度、过程透明和强化监管三方面。他认为包括国资委在内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尽快修补国企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漏洞。同时,要让招投标等环节完全暴露在阳光下,不能使公众和广大投标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些国企就完成了利益内部输送的秘密招投标过程。“各级人大是基本不涉及利益问题的第三方,今后对国企在公共领域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引入人大作为政府主管机构和企业自身之外的第三监督方,使得监管更加严格、规范。”竹立家说。
京华时报记者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