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0月2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會上指出,今年8月29號,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為了落實這個方案,人社部正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具體的改革意見,目前正在征求相關方面的意見過程中,這個改革意見將按程序報批后盡快下發。
對於“央企負責人薪酬水平降低70%左右”的傳言,李忠表示,前一陣社會上對於改革后央企負責人的水平確實有這樣那樣的一些猜測,可以說這次改革重點是完善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確定機制,對於不合理的偏高、過高的收入進行調整,與改革前相比,改革后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平是要下降的,有的企業負責人下降幅度可能還比較大。但是具體的薪酬水平,是薪酬確定機制產生的結果,與考核評價結果是緊密挂鉤的,不是簡單的“一刀切”。在確定央企負責人薪酬水平的時候,要考慮這個企業的功能定位、所處行業、經營規模。從企業具體負責人來說,要考慮經營難度、經營責任、經營風險以及經營業績等方面的差異,因此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間的薪酬水平仍然是有差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