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财务部副经理姜伟携100余万元公款潜逃13年,去年在大兴检察院的不懈追查下,姜伟在成都落网。北京晨报记者昨日获悉,经大兴法院日前审理,姜伟因犯挪用公款、贪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重婚4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4个月。
朋友借款50万后消失
1997年,姜伟升任为中国黑色金属材料北京公司经营财务部副经理。1999年,他通过同事认识了三亚证券公司北京负责人孙某,得知该证券公司做股票大户的资金拆借需要资金,如将闲置资金存放在他们那里,可以获取高于银行的利息,遂向公司提出建议,公司同意并指派姜伟全权负责。
一开始,姜伟每次将公司的两三百万闲置资金存入证券公司账户,证券公司定期支付利息。姜伟跟证券公司商定了一个利率,然后支付一个较低的利息给公司,赚取利息差。1999年,姜伟的朋友向他借款50万元,约定三个月归还,给8%的利息。禁不住诱惑,姜伟从公司的账户中拿出50万元借给对方,但到期后,朋友却人间蒸发了。
携款潜逃用假身份重婚
2000年春节时,姜伟仍然联系不上对方,便想到挪用公司存在证券公司的资金炒股,赚钱补亏空。于是,他把公司在证券公司存的150万全部转到他以妻子名义在证券公司开设的账户里炒股,结果反倒亏了27万余元。窟窿越来越大,姜伟也越来越害怕,便想携款潜逃。
此后,姜伟一步步精心谋划,通过转账和提现的方式,分多次将妻子股票账户中的104万元公款转走,出逃前先挥霍了20万元,出逃时随身带了80余万元。2000年5月初的一天早上,趁妻子出门上班,姜伟带上他早已准备好的随行物品离开了家,这一走就是13年。
姜伟先在桂林游玩了半个月,而后随表哥去了成都,并定居下来。两年后,姜伟与当地女子杨某相恋并结婚。为了能够顺利办理结婚证,姜伟还特意用“姜志国”的假身份证办理了假户口本。
逃亡中随时准备再次出逃
落网后的姜伟曾在法庭上表示,从2000年出逃以来,他始终不敢放松警惕,平日随身携带的包中装上所有证件,车子后备厢里放着装有换洗衣服的行李箱,随时准备再次出逃。
而在姜伟出逃的13年间,大兴检察院也从未放弃过对他的追查,去年在得到有价值线索后,顺藤摸瓜终于将姜伟抓获并押解回京,至此,北京市跨时最长的追逃案件成功告破。随后大兴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重婚罪,4项罪名对姜伟提起公诉。近日,经过大兴法院审理,认定姜伟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重婚罪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数罪并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4个月。
晨报记者 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