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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保障储粮数量质量再出重拳

2014年10月17日15:57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近日,中储粮总公司制定下发了《中央事权粮油数量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流程、最严格的执行、最严格的考核,来做实中央提出的“两个确保”(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建立常态化的粮油监督体系,坚决维护国家粮食储备安全。

完善储备粮油监督检查形式,加大检查力度。中储粮总公司在国家有关部门每年组织粮食库存检查,以及分(子)公司对直属企业进行春秋两季粮油普查的基础上,增加不定期对直属企业粮油数量、质量情况的随机检查,并由总公司直接组织进行。中储粮总公司明确,每年至少对各分(子)公司不定期抽查一次。原则上抽查库点比例为分(子)公司辖区直属企业总量的20%,一般不得低于2个库点;抽查粮油比例不低于被抽查库点库存总量的20%,覆盖所有粮油品种、性质和储存年限。

科学设置检查程序,确保结果真实可靠。中储粮明确粮油监督检查总原则是:统一抽调、本地回避、混合编组、随机定点、扦检分离、盲样检验。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检查结果真实性、公正性。在实施数量检查时,中储粮提出“有仓(罐)必到、有粮(油)必查、查必彻底”的要求,对被查库点全部货位粮油逐一检查;在实施现场质量检查时,按所有中央事权粮油性质、品种、储存年限全覆盖的原则,随机确定扦样货位,实行扦样和检测分离、盲样检测。

严格将检查结果纳入公司业绩考核,依考核结果兑现奖惩。为了强化激励约束,中储粮将粮油数量质量检查结果作为分(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依据之一,以业绩来兑现奖惩。经过认真研究、充分征求意见,统筹发挥各个层面检查的作用,中储粮按照全国粮食库存检查结果、总公司抽查结果和分(子)公司普查结果分别按一定权重综合相加,作为对分(子)公司业绩考核依据。

限定“两个确保”底线,对触碰底线的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粮油数量质量第一责任主体。为了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中储粮总公司要求全系统加强仓储管理、做好轮换,始终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符合国家要求。在充分考虑南北方不同储粮生态特点的基础上,也明确了“两个确保”的底线要求。凡直属企业中央储备粮油账实相符率、质量达标率、综合宜存率低于中储粮所设定底线的,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党政纪处分,并扣罚全年奖金;情节严重的,按《中储粮总公司员工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给予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撤销职务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承担质量检测的单位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通过底线约束,督促直属企业进一步把“两个确保”工作重心做好做实,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严守国家粮食储备安全,始终发挥服务粮食宏观调控主力军作用。

(责编:值班编辑、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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