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审计署发布的2014年审计公告称,中电投集团下属企业花1753.66万元买高档酒;国电下属公司花143.54万元买高档烟酒,称是会议费。
从这一简单事例即不难见出,一些央企花钱大手大脚,虽屡经整顿遗风犹存,吃喝之风仍炽。即使孤立地看,1700多万和140多万也不是小数目,仅仅用于高档烟酒的开支便如此巨大尤使人触目惊心。更何况此类问题发生在十八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
买高档烟酒,如果不是用于自己消费,那么就一定是用于公务接待了。2013年12月8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发布施行,国有企业等参照此《规定》执行。该《规定》第十条明确要求,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既然如此,即使贵为央企,又有什么理由花巨款买那么多的高档酒、高档烟呢?接待了谁、谁参与了消费、谁审签,如果建立了接待制度,应当是一目了然的。该《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要求,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那么称高档烟酒开支为会议费对此项规定构成直接违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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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楠桦、杜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