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毅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就《指导意见》制定和实施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详细】
方向明,改革兴。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首要一条就是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要求。 【详细】
此次《指导意见》把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类。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之所以这样分,是充分考虑企业功能的多重性、复杂性,分类宜粗不宜细。
不同类型国企领导人的选任以及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应相同。所谓“分层”,是指同一企业的不同领导人具有不同的来源和职责,这个“层”不是“层级”,从公司治理角度,他们之间更多的是契约关系。
张毅: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引人关注的是《指导意见》将“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视为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中国建设投资研究院副秘书长张志前认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一个老问题,但是它又是国企改革的底线。
国有企业属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对增强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国企改革方案有哪些看点?
官方首次正式将国企分公益类、商业类进行改革写入中央文件。分类改革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避免了过去“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弊端,不同类型国企有着不同的目标和考核方式,也有助于提升国企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