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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5年09月16日08:37  来源:人民网-中国央企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9月1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资委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指导意见》,切实统一思想, 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

会议详细介绍了《指导意见》的起草过程、重要意义、主要特点、核心要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会议指出,《指导意见》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国资国企领域最为系统全面的改革文件,是新时期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系统回答了一系列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坚强决心,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历史上新的里程碑。当前,把《指导意见》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内在需要。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搞好国有企业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要求,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任务,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迫切需要。

会议提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需要把握几个问题。一是牢牢把握五项原则,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相结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二是扎实推进四项建设。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建设,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三是始终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四是把握处理好两个关系,即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的关系。五是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改革措施,确保如期实现《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发展形成一批世界一流企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企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切实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

(责编:李楠桦、杜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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