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領著百萬年薪,一邊享受高級別的行政待遇,央企負責人這種“左手錢、右手權”的日子有望被打破。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邱小平近日接受採訪時表示,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將調整為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的大局已定,中央調節收入分配體制、體現社會公平的決心凸顯。一時間,國有大行高管降薪的話題引起廣泛關注。
一邊領著百萬年薪,一邊享受著高級別的行政待遇,部分央企負責人這種“左手錢、右手權”的日子有望在新一輪央企薪酬改革中被打破。《財經》雜志關於“央企、國有金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薪酬將削減到現有薪酬的30%左右,削減后不能超過年薪60萬元”消息引發輿論關注。
同樣是政府要求限薪,和美國金融大鱷的一毛難拔不同,借著中期業績的發布,國有銀行的一把手們紛紛表態支持限薪。但是,對於建立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國企管理體制而言,高管限薪只是第一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邱小平近日接受採訪時表示,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將目前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構成,調整為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
針對目前不同中央企業的福利項目和待遇水平存在較大差異的情況,改革方案明確提出,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並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等,納入統一薪酬體系統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