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融結合,要“助推主業”不能“脫實向虛”
曾經熱衷地產,如今熱衷金融,會是一樣的故事嗎?
“前幾年,央企拿‘地王’,大搞房地產。現在央企又熱衷搞金融,恐又造成企業成本增加,也恐引起全民浮躁搞金融。”劉俊海教授對此憂心忡忡。
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區域經濟研究專家徐逢賢曾表示,“從企業發展角度講產業鏈擴展無可厚非,但現在一些央企發展副業或延伸產業鏈帶有一定投機性,容易加大國有資產風險,由於央企在規模、資金上都有優勢,貿然進入一些行業,可能會加劇泡沫化。”
鼎鈞資本高級合伙人楊煥也對記者表示,“房地產繁榮使得投資房地產具有超額收益,扭曲了全社會的報酬結構,導致過量的創新要素(主要是資本和企業家才能)涌入房地產。央企大力發展金融會加重過度金融化。這種過度金融化使得在中國形成了‘土地財政—房地產—金融體系’的自循環模式。”
他認為,金融的發展過度並不是指金融發展太好,而是指相對於實體經濟而言,金融的高利潤和高收入,破壞了金融與實體經濟的和諧發展所帶來的合理報酬結構,從而使得實體經濟產生了明顯的負效應。
他還分析說,“從表面上來看是金融資源的浪費,實際上金融的‘發展過度’會經過長時間的發酵催生強大的金融家階層,這就是在經濟系統內部產生了一個強大的既得利益集團,從而會對政府的政策形成巨大的影響力,這是使金融監管具有很大難度的一個重要原因。由於金融家階層與實體經濟部門的利益存在較大的不一致性,實體經濟的發展便會因此遭受不公平政策的影響,而這些政策很不利於國家出口導向型的制造業,嚴重阻礙了產業的升級。”
王偉教授建議,要解決好央企熱衷於投資金融行業,過度追逐眼前經濟利益的問題,就必須對央企的功能進行進一步的制度化定位和細分,並建立相應的業務發展考核機制促進其功能實現。對於投資類央企,應當鼓勵適度發展金融業。但對於以從事實業為主的國企,則必須強調其在發展實體經濟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借助於功能界定及考核機制,可以使企業的發展定位更加清晰,逐步使國有企業擺脫功利化、短視化的傾向。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崔玉娟教授建言,“金融企業作為資金支持的平台,其自身是通過資金服務功能獲利﹔而實體企業是通過資金、資產、資源的轉變而創造價值。隻有實體企業的獲利水平高於金融企業,才能激發實體企業提升獲利空間,才會有利於企業脫虛就實。”
不過,她也認為,“利用降低成本方式作為提升利潤空間是受限的,隻有技術創新才會創造新的盈利點,提高企業競爭力。”
“資金空轉”和“脫實向虛”的巨大風險
防止資金空轉和脫實向虛,正在成為央企開展金融業務的底線。
在7月11日舉行的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負責人培訓班上,國資委主任肖亞慶要求,嚴禁開展融資性貿易及“空轉”“走單”等無實質性貿易業務的商業往來。
7月19日,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會在傳達學習貫徹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時指出,建立完善產融協同制度機制,強化考核引導約束,防止資金空轉套利和脫實向虛。並提出,要加強統籌管理,審慎規范開展金融業務,杜絕盲目開展金融投資。
決策層的警示並非空穴來風。在“空轉”和“虛實”之間,央企的身影赫然在列。某能源行業央企二級公司的總會計師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介紹了實操中“資金空轉”和“脫實向虛”的典型案例。
何為資金空轉?比如銀行資金通過某企業的信托計劃、券商資管等通道用於投機股票。“這種情況下資金並沒有真正投入實業中,而是單純在股票市場上推高股價形成資產泡沫。”
在此基礎上,資金推高資產價格從而形成賺錢效應,使得原本擬投入實業的資金也不再直接投入實業轉而涌向股票市場。“比如企業家把企業盈余用於買股票,這就是典型的脫實向虛。”
“這種情況有普遍性,央企也一樣。”這名總會計師特別對記者強調。
那麼“融資性貿易、空轉、走單”有什麼風險?
“融資性貿易以融資為目的,當企業缺乏足夠的資信,無法從銀行獲得資金時,通過與第三方聯合,借用第三方的良好銀行信用,憑借與目標客戶簽訂貿易合同,取得銀行融資,獲得融資后再與第三方分成。” 國資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周麗莎說,“這種合作一旦實際貿易出現問題,資金鏈斷裂,國企則成為最后支付人,承受巨大損失。”
“資金在不同機構之間流轉,每過一個機構就要收取一定的費用,而且資金多來自金融機構,隻有放大杠杆才能套取收益。” 某央企國際貿易公司內部人士稱,“一旦擊鼓傳花到某個機構,這家機構沒有獲利空間,杠杆加不上去,就會發生違約,這就是重大風險。”
與多家央企有過業務往來的某商業銀行信貸部總經理陳立強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坦言,大家對其中的風險心知肚明,但隻要每家機構在鏈條上還能有套利空間,就會繼續“玩”下去。“跟炒股似的,都有僥幸心理,覺得自己不是接盤俠。”
另據陳立強分析稱,不少央企所屬金融機構選擇拓展其他非信貸類業務,很多資金流向股市、債市、房市等,也與過去一段時間有效信貸需求不足有關。在他看來,解決資金空轉問題,最根本的是要搞好實體經濟,讓銀行能找准適合投資的行業和企業。
中央黨校政法部經濟法室主任王偉教授對記者說,“要讓央企在解決‘脫實向虛’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必須依靠制度化的功能定位和考核機制。”
央企“玩金融”,是“金融產業”,還是“產業金融”
發展金融的“初心”,無疑是助推主業。盤點多家央企的“十三五”規劃,“產融結合”“雙輪驅動(產業+資本)”等都是台面上常見的詞匯。
江西財經大學的一項研究認為,央企的融資模式主要包括直接融資、間接融資以及其他融資方式,其中間接融資是央企的主要融資方式。
該項研究認為,無論是哪種融資方式或渠道,再或從提升金融資源合理配置的能力、資產資本化、盤活存量資產的角度出發,央企發展金融產業都有其現實意義。
以央企中最常見的財務公司為例,目前已覆蓋絕大多數央企。財務公司的“生存邏輯”是:在企業集團內部,將集團成員企業的資金歸集並提供市場水平的利息,以為集團相關產業發展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
簡單地總結“財務公司”就是企業集團的“內部銀行”,定位多是“集團資金結算平台、資金歸集平台、資金監控平台和金融服務平台”。我國第一家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便出自央企,1987年,東風汽車財務公司宣告成立。
多位受訪央企金融從業人員也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產業與金融發展到了一定階段,必然會通過參股、持股、控股或人事參與等方式進行內在的融合。
將金融作為三大核心產業之一的招商局集團,從資產規模和營收水平上都是央企序列裡當仁不讓的金融大鱷。
翻看它的發展史不難發現,招商局早期投資金融,初衷也是為了支持實體產業發展。經過100多年的發展,招商局不斷豐富金融牌照,逐步成為今天的“招商系”。
招商局總經理李曉鵬認為,招商局的探索與實踐証明了產融結合對現階段推進企業改革和產業升級的有效性。在李曉鵬看來,“如果金融起不到支持實業發展的作用,這樣的產融結合實際最多算是財務投資,並沒有達到真正意義上的產融結合。”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助推常規業務,產融結合已成為降低集團交易成本的重要手段。長期研究產業金融的華彩咨詢創始人白萬綱表示,借貸、上市、重組、兼並、收購等行為,可以通過自身金融平台,降低不必要的投融資成本,同時可以節省交易時間,服務於集團利潤最大化。
在中國化工430億美元收購先正達這一迄今為止中資企業最大規模海外並購案中,中國化工通過自有資金帶動其他各類金融機構,以及國際銀團貸款、商業貸款等方式,完成了430億美元的市場化融資。有內部人士稱,“沒有金融平台和產融結合的共同發力,單純依靠企業自有資金不可能完成這次交易。”
但央企產融結合也不能“泛化”,要警惕由此帶來的脫實向虛。
在某央企集團財務公司擔任過高管的王碩給《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講了這樣一個例子:很多央企金融機構以市場化之名高薪招來經理人,在嚴格的財務導向和績效考核之下,市場化招聘的經理人很難思考產融結合的事,隻能每天都去尋找定增、打新、朋友圈生意等低風險的交易。“擁有金融業務並不代表產融結合,有些看似聰明的制度卻倒逼產融分離。”王碩如是說。
李曉鵬則坦言,產融結合的投資主體要有較強的實力,抗風險能力強,經歷過經濟周期的波動,這樣的投資主體是產融結合的重要基礎,“金融的系統性和傳染性的風險特征決定了產融結合不可能、也不應該遍地開花。不是說什麼企業、什麼機構都可以去搞產融結合。”
“央企金融產業應該優先服務集團主業與實體經濟,服務於轉型升級。在此基礎上開拓集團外客戶,做強做優,與服務集團主業相輔相成,互為前提。”李錦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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