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金台观察:国企改革三年路线图渐近渐清

记者 王醒

2020年05月22日17:05  来源:人民网-中国央企新闻网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脚步愈来愈近,国资国企改革的整体面貌也正逐渐清晰。

“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企要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5月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这些关乎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关键细项,再次被写入顶层文件政府工作报告之中。

相较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本次的提法更加体现宏观站位,也更加贴近2019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表述——“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业内专家分析,今年将是国资国企改革“成效提升年”,更加重视改革的综合成效。

实施三年行动方案 提升成效抓落实

2019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制定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在4月20日召开的一季度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彭华岗表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经过前一段时间的大量调研、反复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已经形成了初步方案,目前正在履行审批程序。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将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资国有企业监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明确的任务举措,制定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

对此,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三年行动方案有望在两会之后正式发布。国资监管部门将更多地从操作层面来考虑,在顶层设计之下,将致力于通过该方案更好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让一些短板和弱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国有企业改革的综合效能进一步得到提升,国有企业的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国有企业更加具有活力和效率。

完善国资监管体制 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9年11月,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为中央企业规范混改流程、界定审批权限边界。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从提法上来看,2018年中央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法是“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2019年是“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今年则是“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更加凸显混改的重要程度。

李锦认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心由“混”向“改”转变,是“三年行动”与“十四五”规划改革焦点。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院周丽莎也表示,今年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在“混”的同时更要注重“改”的内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对国有资本不再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

剥离办社会职能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在5月12日国资委召开的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视频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表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的关键之年,全面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重要标志。

国资委指出,今年全面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积极完善实施方案、推进交接工作、做好管理服务,抓紧把各项任务全面向前推进;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聚焦重点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安置职工,努力解决好职工最关切的问题;扎实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扫尾工作,逐项排查突破未完成的项目,巩固分离移交成果,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周丽莎认为,国有企业办社会机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人员管理、运营费用负担沉重,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中资源做强主业。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改革的关键之年。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都强调改革的综合成效,增强国资国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点带面推动全国国资国企改革。

(责编:王醒、罗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