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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开展混合所有制 有利于共同做大民族企业

2015年09月25日09:08  来源:人民网-中国央企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9月25日电(李楠桦)昨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国企改革顶层方案出台后的首份配套文件。

《意见》指出,重要通信基础设施、枢纽型交通基础设施、重要江河流域控制性水利水电航电枢纽、跨流域调水工程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依法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建设和运营。重要水资源、森林资源、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开发利用,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在强化环境、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上,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开发经营。江河主干渠道、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电网等,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实行网运分开、主辅分离,除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外,放开竞争性业务,允许非国有资本平等进入。核电、重要公共技术平台、气象测绘水文等基础数据采集利用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支持非国有企业投资参股以及参与特许经营和政府采购。粮食、石油、天然气等战略物资国家储备领域保持国有独资或控股。国防军工等特殊产业,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能力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其他军工领域,分类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建立竞争性采购体制机制,支持非国有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服务和竞争性采购。对其他服务国家战略目标、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共用技术平台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大国有资本投资力度,发挥国有资本引导和带动作用。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在采访中表示:“《意见》圈定了需要国有独资或控股的领域,但并非完全杜绝民资进入,而是明确了哪些领域民资可以进,进到什么程度,以及用什么方式进。尤其在社会资本最为关注的石油天然气和军工领域,《意见》的出台很大范围打开了民资的市场空间。”

国务院国资委专家组成员、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北京大学教授张春晓表示:“《意见》的可操作性非常强,并且对企业的分类明确,为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的双向进入有提供一个明确通道。”

在社会资本最为关注的石油天然气和军工一些领域的放开,很大范围打开民资的市场空间。李锦表示:“根据《意见》,将在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部分实行网运分开、主辅分离。也就是说,之前业内讨论的将三家石油公司的管网抽出来单独成立石油管网总公司或许将成为可能,这将为石油领域的重组和混改提供空间。”

张春晓说:“国家在保证国民经济安全的领域保持绝对控股,但是有限放开一些领域,这样有利于国民经济增加活力。因为其他性质资本进入,是协同国企共同发展,并不是切蛋糕,而是共同做大民族企业。”

(责编:李楠桦、杜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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