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

金台觀察:國企改革三年路線圖漸近漸清

記者 王醒

2020年05月22日17:05  來源:人民網-中國央企新聞網
 

《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的腳步愈來愈近,國資國企改革的整體面貌也正逐漸清晰。

“提升國資國企改革成效。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完善國資監管體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完成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國企要聚焦主責主業,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提高核心競爭力。”5月22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開幕,這些關乎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的關鍵細項,再次被寫入頂層文件政府工作報告之中。

相較去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內容,本次的提法更加體現宏觀站位,也更加貼近2019年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表述——“提升國資國企改革綜合成效”。業內專家分析,今年將是國資國企改革“成效提升年”,更加重視改革的綜合成效。

實施三年行動方案 提升成效抓落實

2019年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制定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

在4月20日召開的一季度中央企業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布會上,國務院國資委秘書長彭華崗表示,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經過前一段時間的大量調研、反復論証、反復修改完善,已經形成了初步方案,目前正在履行審批程序。

國有企業改革三年行動方案,將明確提出改革的目標、時間表、路線圖。在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強國資國有企業監管、增強研發創新能力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提出明確的任務舉措,制定量化、可考核的具體指標。

對此,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三年行動方案有望在兩會之后正式發布。國資監管部門將更多地從操作層面來考慮,在頂層設計之下,將致力於通過該方案更好推動相關政策落實落地,推動重點難點問題,特別是讓一些短板和弱項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使國有企業改革的綜合效能進一步得到提升,國有企業的治理體系更加成熟定型,國有企業更加具有活力和效率。

完善國資監管體制 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9年11月,國資委印發《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為中央企業規范混改流程、界定審批權限邊界。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完善國資監管體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從提法上來看,2018年中央對於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法是“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2019年是“積極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今年則是“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更加凸顯混改的重要程度。

李錦認為,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心由“混”向“改”轉變,是“三年行動”與“十四五”規劃改革焦點。

對此,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院周麗莎也表示,今年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將在“混”的同時更要注重“改”的內容。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市場化經營機制,健全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對混合所有制企業,探索建立有別於國有獨資、全資公司的治理機制和監管制度。對國有資本不再絕對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探索實施更加靈活高效的監管制度。

剝離辦社會職能 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基本完成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在5月12日國資委召開的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視頻會上,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郝鵬表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也是國有企業改革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決定性成果的關鍵之年,全面完成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國有企業改革取得決定性成果的重要標志。

國資委指出,今年全面推進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積極完善實施方案、推進交接工作、做好管理服務,抓緊把各項任務全面向前推進﹔基本完成廠辦大集體改革,聚焦重點攻堅克難,多措並舉安置職工,努力解決好職工最關切的問題﹔扎實做好“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等掃尾工作,逐項排查突破未完成的項目,鞏固分離移交成果,依法履行相關程序,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周麗莎認為,國有企業辦社會機構、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廠辦大集體改革等歷史遺留問題較為突出,人員管理、運營費用負擔沉重,嚴重制約了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促進國有企業輕裝上陣、公平參與競爭,集中資源做強主業。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更是改革的關鍵之年。國企改革“雙百行動”、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都強調改革的綜合成效,增強國資國企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以點帶面推動全國國資國企改革。

(責編:王醒、羅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