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重申央企“退房令” 要求規范央企參股投資

2020年04月22日09:11  
 

3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了對國家電網第三輪巡視整改進展情況。隨后,國家電網表示,“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堅守電網主責主業,下決心退出傳統制造業和房地產業務,堅決按期完成深化集體企業改革任務。”

早在1月20日,國資委發布《關於中央企業加強參股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要規范央企參股投資,要求央企嚴把主業投資方向,不得為規避主業監管要求,通過參股等方式開展中央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規定的商業性房地產等禁止類業務。此舉被業界視為國家以更嚴厲的態度重申央企“退房令”。

事實上,“退房令”已有10年,主要針對的是非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

近年來,中央企業以參股等多種方式與各類所有制企業合資合作,對提高國有資本運行和配置效率、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起到了重要促進作用。但實踐中,也存在部分企業參股投資決策不規范、國有股權管控不到位等問題,影響國有資本配置效率,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要求,央企要嚴格執行國有資產投資監督管理有關規定,堅持聚焦主業,嚴控非主業投資。

一些央企忽視主業拿錢炒房弊大於利

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正在朝著穩定健康的方向發展,但仍有不少人因房價高而買不起房子。

與此同時,我國的空置房近年來不斷增多。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於2019年發布的《2017中國城鎮住房空置分析》報告顯示,2017年,我國城鎮地區住房空置率為21.4%。商品房的空置率在所有住房類型中位居第一,且呈持續上升趨勢,達26.6%。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空置房?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分析稱,原因之一就是因為炒房,炒房推動了我國房價大幅上漲。

2003年8月31日,對房地產商而言是一個大喜的日子,國務院正式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下發了《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國發(2003)18號文,以下簡稱“18號文件”)。

在國務院“18號文件”明確將房地產行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后,各個上市公司便開始行動起來。

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9月底,有超過1800家A股上市公司持有投資性房產,佔整個A股上市公司數量的48%,合計持有房產的市值超過了13000億元,以每套房子價值100萬元來算,相當於這些上市公司持有133萬套房。而這些上市公司中,就包含大量央企。

有業內人士分析,國資委下屬央企從事房地產業務有三種情況,一是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一級企業,二是非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一級企業,三是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央企的子企業。根據國資委此前統計,屬於第三類的三級以上房地產子企業戶數就有373戶。

“這麼多央企不好好做主業,卻拿著錢來炒房,不但分散了精力,還讓企業陷入危機。”北京律師肖東平說。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郭澤強認為,非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投身房地產行業,缺乏長期戰略規劃和可持續發展考慮,除分散主業資源影響主業發展外,對房地產行業的影響也弊大於利。

“退房令”出台已久央企執行效果甚微

實際上,早在10年前,國資委便曾拋出“退房令”。

2010年3月,國資委宣布,除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外,其余78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清退房地產業務,在完成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工作后退出房地產業務。

2010年當年,有14家非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退出市場。

2011年3月,國資委又批准了5家央企保留地產業務。獲准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央企由16家增加為21家。由於中冶集團整體並入中國五礦,成為其全資子企業,實際上獲准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央企達到了20家。

不過,由於種種原因,自2012年后,鮮有央企大規模清退房地產業務的舉動,隻有少數股權轉讓或協議出讓項目出現。

公開資料顯示,市場對“退房令”執行力度質疑頗多的2013年和2016年,正是房價大漲年份。部分不在保留名單內的央企,一直以不同方式與國家監管部門展開博弈。少部分企業不僅不主動退出房地產業務,反而變本加厲出現在一些地方的“地王”爭奪賽中,以高成本擴充其在一線城市、核心二線城市的土地儲備。

2017年,國資委對央企聚焦主業進行重申,但仍有部分非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遲遲未退。

在此背景下,2018年年初,國家再度重申央企“退房令”,要求不在保留名單內的企業必須有實質性推進,並擬定了明確的時間表。

在新的政令倒逼下,根據媒體報道,2019年上半年,除了保利集團、中化集團、華僑城集團等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旗下公司轉讓項目股權外,中航工業、中國電子、國機集團等多家非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旗下也有房地產項目股權挂牌轉讓,其中多數處於虧損狀態,有的項目甚至資不抵債。

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張運書認為,“退房令”公布之后的10年間,執行效果並不理想。造成“退房令”“雷聲大、雨點小”的原因,主要是因為隨后正好趕上樓市“黃金時代”。房地產銷售面積從2010年的10億平方米,擴張到了2019年的17億平方米,房產銷售額膨脹到了16萬億元的規模,這是任何行業都無法相提並論的成績。

在武漢律師陳勇看來,則與“退房令”的強制性偏弱有關。“退房令”是2010年3月18日下午國資委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的,嚴格來說並非以部門規章形式發出,強制性較弱,缺少相應的監管與懲處機制,導致其難以執行。

“房住不炒”基調不變國資委重申“退房令”

據《法制日報》記者了解,非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退房主要通過兩類方式進行:一類是在產權交易市場挂牌轉讓股權,或者協議轉讓,或者無償式劃轉,如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等﹔另一類是企業完成在建項目后不再參與新項目建設。

2019年下半年以來,中國重汽、山東黃金、兗礦集團、山東高速等挂牌轉讓房地產子公司股權動作明顯多了起來,不過被轉讓項目大多處於虧損或資不抵債狀態。

今年1月20日,國資委發布《關於中央企業加強參股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再度重申央企“退房令”,要求央企嚴把主業投資方向,堅持聚焦主業,嚴控非主業投資,不得為規避主業監管要求,通過參股等方式開展中央企業投資項目負面清單規定的商業性房地產等禁止類業務。

近日,國家電網在關於十九屆中央第三輪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中表示,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堅守電網主責主業,下決心退出傳統制造業和房地產業務,堅決按期完成深化集體企業改革任務。據悉,2019年7月,中央巡視組向國家電網黨組反饋巡視意見,指出國家電網存在落實深化國企改革決策部署不夠到位,堅守主責主業不夠有力,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等問題。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國家電網房地產業務的主要平台之一魯能集團,隨著國家電網剝離房地產業務,該集團可能會迎來重組,或被整合至其他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旗下。

另一家宣布退出房地產業務的央企為中國航空集團。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的通報顯示,中國航空集團著力解決處置企業歷史遺留問題方面存在的問題。其中,退出房地產業務,制定並實施境內外房產處置方案,積極推進房產租售工作,低效房產進一步盤活。

目前,作為組建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之一的成都西南航空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已通過轉型退出房地產業務。

在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胡功群看來,非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退出,與中央對房地產市場的“房住不炒”政策導向是一致的﹔非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退出,資源、資金等向房地產市場過度集中的情況也會隨之發生改變﹔非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退出,說明我國對房地產的依賴將逐步減小,經濟轉型升級正在順利進行。

郭澤強認為,此次重申央企“退房令”,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和近年來講政治、強執行的氛圍之下,此次“退房令”所涉及的央企應該能夠真正剝離和退出房地產業務。(來源:《法制日報》記者 王陽 見習記者 張守坤)

(責編:王醒、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