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開啟區域性國資國企綜改破冰之旅 專家:發揮示范作用

人民網記者 杜燕飛

2019年09月08日09:08  來源:人民網
 

9月5日,上海市政府印發《上海市開展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列舉了7個方面26條改革舉措,自今年8月20日起正式實施。

這是自國資國企改革區域性“綜改試驗”啟動后,第一個公布方案的試點城市。業內人士表示,《實施方案》的出台,體現了“放權力,增活力”這一改革之魂,對於推動全國國資國企改革由點到面全面鋪開,增強國資國企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具有積極意義,必將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由點到面 上海綜改將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實施方案》共提出7個方面26條改革舉措,概括為“七個著力”:著力完善國資管理體制、著力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著力激發員工內生動力、著力優化國資布局結構、著力完善公司治理、著力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著力加強統籌協調推進。

在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周麗莎看來,《實施方案》的出台,為頂層設計、基層創新等國企改革政策落地提供了良性互動,對於由點到面、全面推動全國國資國企改革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自2014年國資委啟動國企改革四項試點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以頂層設計為先導,十項改革試點梯次展開,“雙百行動”、綜合改革試驗全面啟動,國企改革在許多領域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

但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李錦坦言,從改革試點情況來看,國資國企改革牽動方方面面,每一項試點都牽涉其他方面,單項改革往往難以奏效,改革進程比較慢。比如,混改、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改革,都會影響到職工聘用、職業經理人、內部等三項制度改革。因此,國企改革必須要整體系統推進,要增強國企改革的系統性、協調性、整體性。

一直以來,上海是國資重鎮,國企份量大,在上海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數據顯示,2018年上海地方國有企業實現營業收入3.52萬億元、利潤總額3438.93億元,同比增長8.2%和1.4%﹔資產總額累計19.27萬億元,同比增長6.2%。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上海國企改革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在上海開展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條件比較成熟,具有實質推進的優勢,統領能力比較強,對全國其他地區國企改革具有指導意義,可以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李錦告訴人民網記者。

8月21日,在上海國資國企工作會議上,國資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通過開展綜改試驗,重點在完善國資管理體制和轉變國有企業經營機制上實現突破,在區域層面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形成國資改革和國企改革相互聯動、相互促進的良好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方案》提出,要全方位探索推進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全區域營造有利於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生態環境。“這是一個新的提法,以前從沒有出現過。”李錦說,“生態加環境,這更加說明改革要注重整體性、系統性、協調性,不能僅僅是單項改革。”

層層鬆綁+定向激勵 激發企業和員工內生動力

一直以來,國企微觀主體活力不足是當前國企改革突出問題,原因在於管束有余,激勵不足。“國企改革的落腳點要放在如何增強企業與人的活力方面。不能捆住改革者的手腳,不能給國企改革制定框框,什麼都要批准,改革就寸步難行,更別說釋放企業活力了。”此前,李錦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這樣說道。

為激發員工內生動力,集聚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動能,《實施方案》從科技成果分享、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股權激勵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舉措。

具體來看,上海外資企業、民營企業比重比較大,《實施方案》提出了探索制訂和實施更符合上海國資國企改革發展需要的市管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分配制度。“這意味著,上海市國有企業領導人薪酬可以參考上海市外企、民企領導人薪酬標准來制定,擴大了企業自主權,為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改革提供了示范作用。”李錦表示。

同時,《實施方案》明確,工資總額預算方案由企業自主編制,分類實施備案或核准制﹔由集團董事會確認的所屬企業工資總額預算水平,作為工資管理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的依據。

“國有企業的工資由集團董事會舉行,企業可以自主制定工資,隻需要備案或者核准即可,企業擁有更多的財權,更有利於激發微觀主體‘人’的積極性。”李錦告訴記者。

《實施方案》還明確,依據行業特點合理設置業績考核指標和條件,放開股權激勵收益水平限制﹔在上海地方國有金融上市公司探索股權激勵試點﹔逐步擴大國有控股非上市公司試點股權激勵的適用范圍﹔允許整體上市或核心業務資產上市的企業集團經營管理團隊和核心員工參與員工持股﹔在科技型、創新型企業適度放寬單一員工持股比例限制﹔積極探索員工以科技成果出資入股。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員工持股、張江辦法、創投企業跟投、職業經理人‘激勵基金+個人購股’、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等各式各樣的中長期激勵方式,對於國有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企業的發展意義重大。”周麗莎告訴人民網記者,“中長期激勵機制將企業與員工的利益綁定,把企業的長期發展與員工的個人發展相結合,有利於穩定人才,激發員工活力,助力企業未來可持續發展。”

在李錦看來,《實施方案》的出台,是“國有企業要加大授權放權,激發微觀主體活力”的必然要求,真正體現了“放權力、增活力”這一國企改革之魂。

力推混合所有制改革 培育世界一流企業

一直以來,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國資委秘書長彭華崗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要更加注重以“混”促“改”,促進混改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優化激勵約束,真正激發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活力動力。

在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實施方案》強調公眾公司的導向作用,提出推動競爭類企業基本實現整體上市或核心業務資產上市。功能類和公共服務類企業加快符合條件的競爭性業務上市發展。加大對新興產業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培育、指導和服務,推動一批企業實現多地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鼓勵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支持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下屬企業實施混改。

對於上海而言,推動競爭類企業上市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對此,周麗莎表示,一直以來,上海國有資本運營更多的是通過上市公司資產証券化進行的,比如國盛、國際等國有資產証券化綜合性平台﹔上海國有資產有ETF指數基金﹔上海作為自貿區有著金融相關優勢。因此,上海本身具有運作資本市場的優勢,把上市資本運作作為國有企業資本重組、聚集產業鏈、價值鏈的主要模式。

業內人士認為,通過上市把國有獨資公司變成公眾公司,對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有比較大的好處。另外,變成公眾公司之后,更為透明,有利於改善公司治理和運行結構。

“上海市要加快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積極吸引優質資本,深化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深化戰略性合作,切實轉變機制、搞活機制,更加靈敏高效地應對市場競爭。”上海市市委書記李強表示。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1/3的企業集團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競爭優勢和知名品牌,1/3的企業集團具有領先國內同行業的綜合實力和特色品牌,1/3的企業集團具有支撐區域經濟發展的資源配置能力和優質服務品牌。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院長吳弘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實施方案》著眼於國有企業競爭力全面提高,運用市場化思維、手段和機制激發企業內生活力,開展國際化經營,加快培育世界一流企業,促進培養優秀企業家。

(責編:馬昌、曹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