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領導小組發九條措施解決“雙百企業”堵點難點

2019年08月06日15:41  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8月6日電 (記者王醒 實習生錢惠敏)8月2日,國資委網站發布消息稱,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於支持鼓勵“雙百企業”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雙百企業”推進綜合性改革過程中遇到的一些共性問題,明確提出了九條有針對性、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國企改革“雙百行動”是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並組織開展的綜合性國企改革示范行動,目前有超過400戶央企子企業和地方國有骨干企業入圍“雙百企業”名單。“雙百行動”啟動一年來,目前任務已完成三分之一,從9月份開始,國資委將加大改革力度,開展“雙百企業”綜合改革進展情況專項督察,對名單進行“有增有減”的動態調整。

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此次印發的《通知》,有助於“雙百企業”打通堵點、解決難題,“這九條力求每一條都是‘干貨’,讓企業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加快“混改”引進資金

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積極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混改作為國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也是“雙百企業”綜合性改革的重點。

針對“混改”審批程序問題,《通知》提出,中央企業所屬的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雙百企業”(商業一類“雙百企業”),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中央企業審批﹔對於中央企業所屬的主業處於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雙百企業”(商業二類“雙百企業”),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中央企業審核報國資委批准﹔地方“雙百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決策與批准程序按照各地國有資產監管相關政策執行。

“下一步在積極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上要加大力度。”翁杰明表示,按照中央要求,商業類子企業尤其是新增企業原則上都得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盡管離這個目標尚有差距,但混合所有制是商業類企業總體發展方向。他同時強調,改革不是“為了混而混”,還是要堅持“宜混則混、宜獨則獨、宜參則參”的原則。

選聘“職經”知人善用

職業經理人制度作為中央推動國企深化改革的重要手段,對提高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效率及經濟效益都起著重要的促進作用,在此次發布的《通知》中也有明確規定。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要指導推動“雙百企業”全面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支持鼓勵“雙百企業”按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原則,加快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並採取多種方式探索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

“市場化經營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翁杰明指出,“雙百九條”之所以明確提出全面推行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就是因為這方面還沒達到預期,下一步依然需要在子企業中加大力度。”

完善“激勵”增強活力

今年上半年,國務院印發了《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為激發國有企業的經營活力,分別對管理層薪酬、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跟投制度明確了相關事項的放權授權。

完善激勵機制、激發企業活力是進一步深化國企改革的迫切任務。

對此,翁杰明曾坦言,雖然近年來國有企業在完善激勵、增強活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長足進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缺乏有效的激勵、激勵力度不夠仍是不少國有企業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完善激勵機制也有大量工作要做,需要在改革中加大力度解決。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要指導推動“雙百企業”綜合運用好各種正向激勵政策和工具,堅持短期與中長期相結合,堅持結合實際、能用盡用,建立健全多層次、系統化的正向激勵體系。

(責編:王醒、初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