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條新措施支持鼓勵“雙百企業”加大改革創新力度

2019年08月06日08:25  來源:中國經濟網
 
原標題:九條新措施支持鼓勵“雙百企業”加大改革創新力度

近日,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於支持鼓勵“雙百企業”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雙百企業”推進綜合性改革過程中遇到的一些共性問題,明確提出了九條有針對性、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雙百企業”可以綜合運用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等中長期激勵政策,不受試點名額限制。

“這九條力求每一條都是‘干貨’,讓企業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

據悉,自去年8月啟動的國企改革“雙百行動”,旨在打通改革推進的“最后一公裡”,培育一批國企改革尖兵,進而起到引領示范和帶動面上國企改革的重要作用。目前,“雙百企業”數量為444家。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著力“出實招、解難題、求實效”,研究提出有力措施,及時回應企業關切。

針對“混改”審批程序問題,《通知》提出,中央企業所屬的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雙百企業”,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中央企業審批﹔對於中央企業所屬的主業處於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雙百企業”,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中央企業審核報國資委批准﹔地方“雙百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決策與批准程序按照各地國有資產監管相關政策執行。

針對市場化用人機制問題,《通知》要求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要指導推動“雙百企業”全面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支持鼓勵“雙百企業”按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原則,加快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並採取多種方式探索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

針對中長期激勵問題,《通知》要求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要指導推動“雙百企業”綜合運用好各種正向激勵政策和工具,堅持短期與中長期相結合,堅持結合實際、能用盡用,建立健全多層次、系統化的正向激勵體系。“雙百企業”可以綜合運用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等中長期激勵政策,不受試點名額限制。實施各種形式股權激勵的實際收益水平,不與員工個人薪酬總水平挂鉤,不納入本企業工資總額基數。實施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可以結合企業改革發展情況合理設置授予業績條件和有挑戰性的行權(解鎖)業績條件。非上市“雙百企業”可以結合本企業實際,借鑒國內外成熟有效的中長期激勵實踐經驗,在本企業大膽探索創新,實施不同方式的中長期激勵。《通知》還明確提出科研、設計和高新技術類“雙百企業”的科技人員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持有子企業股權的,可以報經集團公司或地方國資委批准后實施,並要求有關“雙百企業”應當在相關持股方案中明確關於加強對實施、運營過程監督的具體措施,堅決防止利益輸送和國有資產流失。(周雷)

(責編:王醒、王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