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發布細化方案 國企薪酬改革提速

楊燁

2018年11月21日08:38  來源:經濟參考報
 
原標題:多地發布細化方案 國企薪酬改革提速

  日前,《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北京、福建、陝西、遼寧等多省市紛紛開始制定國企薪酬改革相關細化方案。其中,在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優化國資監管體系的同時,建立“能增能減”的市場化薪酬改革制度將成為重點。

  此外,發改委、人社部等相關部門正在積極醞釀政策,將繼續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企業在工資總額管理、薪酬決定分配方面的改革授權力度,同時將進一步推動深化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通過擴大試點的方式,逐步增加國企高管的市場化選聘比例。

  多省市發布細化方案

  種種跡象表明,下一步以市場化薪酬為主體的改革將提速。記者梳理地方政策文件和公開信息發現,北京、甘肅、江西、廣西、福建、陝西、安徽、遼寧等省(區)已發布地方國企薪酬改革相關細化方案。

  10月26日,北京市人社局發布北京市201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指導線首次提出對北京國企工資增幅進行嚴控,明確最高漲薪不超過13%。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已連續兩年對國企工資提出要求,今年更是首次提出對國企工資增幅進行嚴控。

  近日,遼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加快推進全省國資國企改革專項工作方案》,提出建立“能增能減”的薪酬分配機制。方案中稱,遼寧將選擇具備條件的企業開展市場化選聘職業經理人試點,企業經營管理者實現聘任制和任期制,按照業績考核辦法和薪酬管理辦法考核定薪,明確聘期、業績目標及雙方的責任和權利。在薪酬制度改革上,推動企業完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薪酬分配向高科技研發、高技能、營銷、艱苦崗位以及優秀管理者傾斜。建立各類人才薪酬與行業市場水平接軌、與企業經濟效益挂鉤的薪酬分配制度和收入能增能減的薪酬分配機制。

  福建省政府也在日前出台《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實施意見》,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意見》明確,全面實行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完善工資與效益聯動機制,工資總額實行可升可降,通過改革充分調動國有企業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陝西省政府近日印發的《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實施意見》中稱,將深化省內國有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挂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增強陝西省國有企業發展活力。《實施意見》明確,確定國有企業工資總額,要綜合考慮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要求、企業發展戰略和薪酬策略、生產經營目標和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人工成本投入產出率、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根據企業功能性質定位、行業特點和市場對標,完善工資與效益同向聯動機制,即企業經濟效益增則工資增,企業經濟效益降則工資降。《實施意見》指出,陝西省國有企業全面實行工資總額預算管理,規定了編制范圍和程序、備案制和核准制、預算周期和預算執行。同時,對企業內部工資分配管理和制度改革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優化工資收入結構,實現國有企業職工收入工資化、工資貨幣化、發放透明化。

  以薪酬制度改革促企業長期發展

  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正在深入推進。本輪改革的重點任務之一,是要加快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薪酬確定機制,合理確定薪酬水平,規范福利性待遇,健全薪酬監督管理機制。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改革究竟何去何從,如何通過薪酬制度改革,促進企業長期持續發展,充分發揮國民經濟的支柱作用,是當前亟待破解的課題。

  “可以看出,從5月份國務院印發《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下稱“16號文”)至今的半年內,多地發布了地方版改革意見。”中國企業研究院執行院長李錦告訴記者,在他看來,突出的共同點是,很多地方都確定明年起全面推行改革,工資總額與國企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等挂鉤,同向聯動、能增能減,職工工資收入將與其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緊密挂鉤。

  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企業薪酬研究室主任劉軍勝在此前接受記者採訪時則表示,收入分配結構中,工資性收入佔主要部分。國企工資改革將起到“風向標”示范作用,對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產生重大影響。

  “以前我們強調的是效率,這一輪薪酬改革我認為更強調的是公平。”一位地方國企負責人對記者說

  薪酬應做到“能增能減”,已經是薪酬制度改革的共識。在這一輪參與重組、混改等大動作的企業中,不少企業都將改革作為契機,推進激勵機制的改革。例如鐵塔公司,在成立以后將分配與工作績效挂鉤,定崗定薪、崗變薪變,薪酬水平依據績效情況能增能減,充分發揮員工活力。今年完成混改的東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也在薪酬改革方面提出了“一人一薪,易崗易薪”的原則。據悉,混改后“脫馬甲”的員工薪酬不再由層級決定,而是隨崗位變動。(記者 楊燁)

(責編:李楠樺、楊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