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情況報告制度步入落地期

記者 王文博 王璐 北京報道

2018年08月28日08:15  來源:經濟參考報
 
原標題:國有資產情況報告制度步入落地期

  今年10月我國國有資產“家底”有望首次亮相。近日,記者從多方獲悉,目前國有資產調查摸底正在加快進行,國有資產情況報告制度相關准備工作緊鑼密鼓地推進。一個月內,已經有近10個省份進行了相關政策部署,推進國有資產報告制度落地。與此同時,有關部委的“監管網”逐步實現全覆蓋,尤其是國企領域的資產監管制度體系正在加緊完善。專家表示,超84萬億元國有資產將進入全面監管與透明化運行。

  密集調研 抓緊編制國資“大賬本”

  近日,三亞市大小洞天發展有限公司、天涯海角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國土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等單位迎來了市國有資產調查小組。在密集地走訪、調研之后,三亞市率先公布了國有資產賬本。值得關注的是,此次的賬本不僅包括了17家市屬國有企業資產情況,還涵蓋了行政事業國有資產、自然資源資產情況,形成了國資“大賬本”。

  其他省市也在緊鑼密鼓地推進國有資產的摸底調研。

  8月23日,廣東省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呂業升率隊赴廣東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開展調研。呂業升提出,“要周密細致部署,扎實做好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報告工作,充分發揮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報告作為國有資產報告制度實施后的第一項專項報告的示范和帶動作用。”

  “市財政局會同各有關部門、各區政府,按照全口徑、全覆蓋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科學、准確、及時摸清家底,及時詳細提供所管理的國有資產現狀及管理情況。”這是6月份,上海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規土局等相關政府部門就摸清資產家底、夯實報告基礎等問題進行的部署。

  按照中央部署,“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制度”的改革任務將於今年落地,並給出了明確的時間表:各省(區、市)今年都要建立報告制度,全國地市一級今年也要爭取建立報告制度,2019年擴大到有條件的縣級地方,2020年要實現全國所有縣級以上地方全覆蓋。

  目前已經有北京、上海、吉林、天津、黑龍江、河北、廣東、廣西、江蘇等地出台具體舉措,促進國有資產報告制度落地。

  近日,河北省首批12家省直部門管理企業完成脫鉤移交,涉及省工信廳、省工商局、省供銷社等多部門,移交至河北省國有資產控股運營有限公司統一實施監管。

  “將當前各行政部門所屬企事業單位資產統一與行政單位脫鉤,並將其所屬資產統一劃歸國有資產運營機構,這有助於加快國有資產統一監管改革步伐。”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員、企業研究處處長劉興國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在統一監管框架下,不僅有利於提高國有資產監管效率,而且有助於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盡快摸清本級行政機構所屬國有資產家底,這顯然有利於促進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的建立與完善。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周麗莎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是以管資本為主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重要舉措。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原則,理順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與所辦企業的關系,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監管效率,穩步將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國有資本納入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體系。

  查漏補缺 編制國資國企“監管網”

  在各地“摸家底”,部署國資報告制度落地的同時,有關部委的“監管網”也正在完善,尤其是國企領域的資產監管制度體系正在加緊完善。

  今年5月18日,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証監會聯合發布《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下稱36號令),7月1日起正式實施,與2016年出台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即32號令)共同構成了覆蓋上市公司國有股權和非上市公司國有產權,較為完整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管制度體系。

  “36號令對之前的制度體系進行了整合、查漏補缺,形成了統一的部門規章,提高了制度的權威性、集中性和執行性,對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強化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黃亞玲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解釋說。

  值得注意的是,在形成統一制度、統一規則的同時,36號令嚴格分級監管和合理設置管理權限,將地方國有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事項下放給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並將企業的內部事項以及一定比例或數量范圍內的公開征集轉讓、發行証券等部分事項交由國家出資企業負責。

  之后7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對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系統的部署。從總體要求、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等落實六個方面提出26條意見。

  中國企業研究院執行院長李錦表示,上述意見的發布是做好新時代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頂層設計和總綱,其出台意義重大。雖然近年來我國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取得了一系列進展,但還存在職責分散、權責不明、授權不清、布局不優以及配置效率有待提高、法治建設不到位等矛盾和問題,亟須扎緊國有金融資本的“籬笆”。

  國企、央企的監管存在著類似的情況。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國資委和中央企業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有資產監督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一些企業仍存在著違規經營投資問題。同時,央企普遍反映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追責難度大,在相關制度建設和實際工作中面臨很多問題。

  為此,國務院國資委7月30日發布了《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推動責任追究制度體系全覆蓋,實行重大決策終身問責,明確了11個方面72種責任追究情形。

  “家底”亮相 金融國企資產成重點

  按照中央部署,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將在今年10月份進行,重點聽取和審議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

  劉興國表示,向人大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建立,其重點是摸清國有資產“家底”,全面把握國有資產投資布局情況以及發現國有資產監管與投資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但國有資產涉及領域廣泛,體量巨大,而且形態多樣化,要想真正摸查清楚,並對各類資產價值進行准確評估,可能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已有統計顯示,截至2016年底,經濟價值可計量國有淨資產約84萬億元。其中,國企總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頭戲,相對來說賬目比較清楚,也是監管的重點領域。

  財政部最新發布的國企資產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7月末,國有企業資產總額1728488.2億元,同比增長9.4%﹔負債總額1122240.4億元,同比增長8.8%﹔所有者權益合計606247.8億元,同比增長10.5%。

  “國有資產體量大,是全體人民共同的寶貴財富,因此備受關注。”周麗莎表示,預計本次報告在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企業)、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以及國有自然資源等方面都將有所突破。

  劉興國表示,金融國企將會成為本次報告的重點,主要是因為金融本身的重要性。為保障金融安全,促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對作為金融領域投資關鍵主體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摸查。

  在國有資產全面摸底、報告制度加緊推進的同時,一些部門也在積極部署更為細致的工作,進一步完善國資監管制度措施。

  國資委下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便是強化監管責任落實,持續完善國資監管體制。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負責人視頻會議提出,完善監管體制、提升監管效能是國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必須以管資本為主加快監管職能轉變,強化監管責任落實,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責編:朱江、趙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