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上吸煙 180天內不得坐火車

耿諾

2018年03月20日09:22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動車上吸煙 180天內不得坐火車

  本報記者 耿諾 實習生 祁嘉潤

  昨日,國家發改委、中央文明辦、最高法等多部門聯合發布文件,特定嚴重失信人將在一定時間內被限制乘坐火車。

  7種行為一定時間無法乘火車

  在新政中,嚴重影響鐵路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有關的行為責任人被公安機關處罰或鐵路站車單位認定的7種情況,將在90天到180天內無法購買火車票。

  這7種行為包括: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的﹔查處的倒賣車票、制販假票的﹔冒用優惠(待)身份証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待)身份証件購票乘車的﹔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挂失補車票乘車的﹔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行政處罰的。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行為責任人發生嚴重影響鐵路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有關行為第1至3條或第7條的,各鐵路運輸企業限制其購買車票,有效期為180天,自公布期滿無有效異議之日起計算,180天期滿自動移除,鐵路運輸企業對其恢復發售車票。

  如果行為責任人發生嚴重影響鐵路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有關的行為第4至6條的,各鐵路運輸企業限制其購買車票。行為責任人補齊所欠票款后,鐵路運輸企業恢復發售車票﹔行為責任人補齊第一次所欠票款一年內,三次發生第4到第6條行為的,行為責任人補齊所欠票款90天后,鐵路運輸企業恢復發售車票,不補齊所欠票款,鐵路運輸企業不對其恢復發售車票。

  有音視頻証據就可進懲戒名單

  如何認定一個人有嚴重影響鐵路運行安全的行為?相關負責人說,除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或立為刑事案件之外,由鐵路站車工作人員收集有關音視頻証據或2名旅客以上的証人証言或行為責任人本人書面証明,報鐵路運輸企業審核、認定后,納入懲戒名單。

  國家發改委、最高人民法院、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証監會將本部門確定的因發生嚴重失信行為需要納入限制乘火車高級別席位的名單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平台推送給鐵路總公司,由其按國家規定程序納入限制乘火車高級別席位名單。

  多類“老賴”告別軟臥和動車

  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這種情況的人一般被稱作“老賴”。在昨日發布的文件中,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老賴”、應交社保且具備繳納能力但不繳納者等情況涉及人群,被限制乘坐火車高級別席位,包括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座以上座位。

  這一類型人群還包括在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中存在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截留挪用、拖欠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到期債務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等。

  文件中非常詳盡地描述了在社保領域內失信的行為責任人情況。包括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且拒不整改的﹔應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具備繳納能力但拒不繳納的﹔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的﹔以欺詐、偽造証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服務機構違反服務協議或相關規定的﹔拒絕協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事故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的等。按照文件規定,這些人也將被拒絕乘坐軟臥和動車等。

  “老賴”還包括証券、期貨違法被處以罰沒款,逾期未繳納的﹔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逾期不履行公開承諾的﹔被人民法院按照有關規定依法採取限制消費措施,或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名單的等。

  據了解,禁止這些人乘坐火車高級別席位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有效期內,其法定義務履行完畢的,可以提前“解禁”,移出黑名單。

(責編:李楠樺、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