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中國聯通混改的戰略意義:具有三大亮點

王春暉

2017年08月21日13:34  來源:人民網-中國央企新聞網
 

2017年8月20日晚間,中國聯通的混改方案正式發布,這是央企混改的首批基礎電信運營試點企業,其混改方案一經發布迅速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出,國家鼓勵國有企業之間以及與其他所有制企業以資本為紐帶,強強聯合、優勢互補,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跨國公司。筆者注意到,中國聯通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主要採用非公開發行和老股轉讓相結合的方式,引入了與中國聯通具有戰略協同效應的四大行業領軍投資者:一是大型互聯網公司、二是產業鏈垂直行業的領導者、三是雄厚實力的金融集團和產業集團、四是國內領先的行業產業基金。上述戰略投資者具體為中國人壽、騰訊、百度、京東、阿裡巴巴、蘇寧雲商、光啟集團、前海母基金、滴滴出行、網宿科技、中國中車、用友軟件、宜通世紀、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等。

從聯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引入的戰略投資者可以看出,這些戰略投資者所從事的領域不僅與聯通 A 股公司主業關聯度高、互補性強,還有助於將聯通A股公司的網絡﹑客戶﹑數據、營銷服務及產業鏈影響力等方面的資源和優勢與戰略投資者的機制優勢、創新業務優勢有機融合。中國聯通的混改方案集中體現了三大特征:以資本為紐帶,產業鏈強強聯合、業務優勢互補,具有以下四方面的戰略意義。

一、重構電信市場競爭格局,壯大企業綜合競爭力

縱觀中國電信業的改革歷程,筆者認為中國電信業有效競爭至今無法形成的主要矛盾是產權主體的單一化問題。雖然中國基礎電信業在引入競爭機制以來經歷了數次拆分和重組,但是重組的基礎電信市場的進入者全都是國有企業,結果重組的市場結構僅僅打破了廠商界面的壟斷,並沒有形成有效的電信市場競爭。

目前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的可流通的股份在其資產總量中所佔的比例非常有限的,而且可流通的份額和可用於市場化決策的權力是不對稱的。因此,國內基礎電信企業無論上市與否,股權結構存在的一個共同特點是股權構成相對單一,國有股權佔據絕對控制地位,且一股獨大現象嚴重,所引發的是預算軟約束和KPI導向下的國有基礎電信企業之間不斷發生的惡性競爭和濫用支配地位。

筆者認為,中國聯通的混改將會出現一個真正的運行市場化、投資主體多元化、產業鏈協同化的信息通信產業市場格局,這不僅能推動我國信息通信領域進一步深化改革,而且實現中國基礎電信企業從“單兵種”模式和”一股獨大”,向“集團軍”模式和“產權多元化”的升級和轉型,這將極大地增強國有基礎電信企業的綜合競爭力。

二、創新產業競爭格局,改變“一企獨大”局面

筆者一直認為,中國電信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應當探究產業鏈上下游間多元化資本和差異化業務的混合改革模式,這其中最重要的是通過引入多元化的戰略投資主體,形成電信市場的有效競爭的題。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我國電信業經歷了數次拆分和重組,不但沒有形成有效的電信市場競爭格局,反而導致中國移動的“一企獨大”的電信運營產業格局。從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的產業格局上看,電信和聯通一直處於劣勢地位,尤其是進入4G時代,電信,尤其是聯通與移動的差距越拉越大,目前中國移動現已佔據了幾乎電信市場上80%的贏利,這是一個極其不正常的市場格局。

從國際電信業的產權結構看,國外電信企業已經意識到單一產權結構帶來的弊端以及在產權多元化的道路上漸行漸遠,先后有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等在內的五十多個國家的電信業引入了多元化的投資主體,世界范圍內的電信企業產權多元化的格局已經初步形成。因此,中國聯通的混改是引入了真正市場競爭機制,因為競爭的前提是產權主體和結構必須是多元的或不同的,否則不可能形成真正意義上的競爭,而且聯通混改的多元產權主體結構是信息通信領域協同一體化的領軍投資者。我相信,隨著聯通混改形成的新電信產業格局,尤其是騰訊、百度、阿裡巴巴、京東等互聯網巨頭作為戰略股東的加盟,中國新電信市場的產業格局將會重構。

三、構建員工持股和職業經理人制度,建立激勵約束長效機制

《指導意見》指出,支持對企業經營業績和持續發展有直接或較大影響的科研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等持股。實踐証明,實施科技人員、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持股計劃,能使核心人員更緊密地與股東、公司的利益保持一致,更好地推動企業的創新和股東價值的提升。在中央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大背景下,實施技術骨干、管理精英和核心員工持股計劃,使他們成為企業的所有者,這是聯通“混改”的重要看點,這將極大地激發和提升國企的創新活力和盈利能力。

聯通的混改將打破國有企業經理人選聘和任用的“行政化”問題。長期以來,我國國有企業的人才選拔和用人機制一直遵循“體制內規則”,比如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對省市級公司經理人的選拔均實行所謂的“后備干部”選拔制度,這種“后備干部”式的選拔制度存在兩大弊病:一方面國有電信業內部行政化色彩濃重,極易形成“一把手”的“一言堂”的局面﹔另一方面,有些地方國有電信企業的高管與地方政府部門形成互相利用的利益關系,在干部任用的問題上促發了政商兩界的腐敗滋生。因此,聯通的混改將在國有電信企業的職業經理人選聘和任用上實行“去行政化”,並實現“市場主體化”改革,這對於建立企業的激勵約束長效機制具有重大意義。

四、規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揮董事會職能

聯通混合改革的另一個重點是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和董事會的建設,建立健全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規范董事長、總經理行權行為,充分發揮董事會的決策作用、監事會的監督作用、經理層的經營管理作用、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實解決中央企業董事會形同虛設、“一把手”說了算的問題,實現規范的公司治理。

首先,由於多方出資,新增投資或技術和業務,有利於技術和業務的更新換代,增加競爭能力,擴大市場份額﹔其次,由於多方出資,董事會的成份多樣化,從而政府的行政干預就會減少,董事會的獨立就會擴大﹔再次,由於多元的投資主體,各個投資主體都關心公司的發展前景,因此,便於公司技術創新、擴展業務,開拓市場﹔第四,戰略投資者進入基礎電信領域,能帶動新一輪的社會投資,同時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復建設。

可以想象,一個國家的電信市場一直由幾家獨資或絕對控股的國有電信公司經營,那將是一個沒有實質性競爭對手和缺失有效競爭的市場。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中國電信業改革就不能深入,電信市場的有效競爭問題就永遠得不到解決。中國聯通的混改為中國電信領域的改革和真正進入有效的電信競爭市場開辟了先河,具有多項亮點,最大的亮點有三項:首先,聯通的混改涉及金額高達780億元,開創了國企混改融資規模的裡程碑﹔其次,引入了與中國聯通具有戰略協同效應的多元化戰略投資領軍者,使得中國電信領域真正地引入了有效競爭的市場機制﹔第三,是貫徹習總書記關於“堅定不移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重要講話精神”的重大舉措。

(作者系南京郵電大學信息產業發展略研究院院長、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 

(責編:李楠樺、付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