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航“試水”混改 員工持股改革落地

黃可欣

2017年06月23日09:10  來源:經濟參考報
 
原標題:東航“試水”混改 員工持股改革落地

  “由於東航物流本身股本高達41億,規定的單個員工持股上限1%,實際上金額有4100萬之多。對目前125名持股的員工而言,都是要拿出真金白銀來的,持了股,就相當於背上身家在打拼,必須奮勇直前。”東航物流總經理李九鵬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作為公司的管理層,李九鵬同時也是公司員工持股的一名代表,並通過無限責任的質押貸款籌得資金3000多萬持股。用他自己的話,公司如果干不好,不僅自己工作前途沒有了,自己可能下半輩子都需要背負這筆巨額債務還債。換句話說,公司的前途跟員工個人已經牢牢綁在一起。

  作為混改確定的第一批試點單位,東航集團旗下的東航物流開始“試水”改革,除了放棄絕對控制權外,同時率先落地員工持股系列改革。記者從東航獲悉,在引入四家投資方后,目前新的東航物流計劃員工持股的比例高達10%,首批持股人員主要為公司的中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員工,目前已有125名員工持股,涉及出資金額近4億元。首批員工持股總額為東航物流本次增資擴股后注冊資本的8%,預留的2%則仍由員工持股平台管理。

  作為混改的重要組成部分,員工持股也被稱為本輪改革中最難啃的“硬骨頭”。一位地方國企人士坦言,員工持股改革就是要建立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長效激勵約束機制,保持核心人才隊伍的穩定性,優化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機制。相較於其他形式的激勵,員工持股方式能更有效地把國有資本和人力資本及創造性勞動結合起來,發揮國有資本作用的同時,激發人力資源的創造性勞動。同時,改變以往“大鍋飯”、“論資排輩”的國企特點,對關鍵崗位和優秀人才啟動員工持股計劃,也有助於優化收入分配制度,可以有效監督企業的規范運作。

  不容忽視的是,雖然國企混改中的員工持股試點正在加速,但是目前的不確定因素仍比較多。記者了解到,比如在持股比例方面,相當多的國企偏於謹慎,員工持股的比例較低,這難以顯著激發廣大員工積極性,並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另外,在股票來源上,多數國企的員工持股計劃完全靠定向增發,結構比較單一。不僅如此,在參與試點的員工范圍上,不少國企明確為“骨干員工”,但哪些是“骨干員工”目前沒有清晰界定。

  “員工持股改革問題上曾經走過彎路,這也給我們的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盡管是摸著石頭過河,但是在方案的設計上,我們綜合了包括企業特點、人員結構等多種因素,在骨干員工劃定、持股比例劃分、股權管理約束方面都有了嚴格規定,在激發團隊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同時,也保証了股權的合理流動。”李九鵬說。

  在很多東航物流員工看來,實施員工持股不是“大鍋飯”,更多的是約束和壓力。談到推行員工持股以后公司的變化,東航物流公司市場營銷部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持股以后員工對企業的“主人翁意識”明顯提高了。“以前跟公司高管是上下級關系,現在更像是志同道合的伙伴。大家都是合伙人,在不同的崗位上一起把工作做好。”李九鵬則告訴記者,管理團隊、核心員工持股,在公司內部可以使“軍心”穩定,而對外則能獲得更多投資者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記者了解到,雖然國資委、財政部和証監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規定員工持股總量原則上不高於公司總股本的30%,但是多數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國企員工持股僅為5%-8%,此次東航物流將員工持股比例定為10%,尚屬首例。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陝西、湖南、湖北、四川、山東、重慶等近20個省市明確要推進地方國企員工持股試點,多個省份正在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落實意見或方案,設定改革時間表,啟動試點的同時,試點企業名單將進一步擴圍 。

  “東航物流是混改試點中民航領域首家落地的,因此它的改革方案和設計不僅對航空領域有引導的作用,對其他壟斷行業企業的混改也有參考意義。”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東航物流員工持股佔到10%,改革力度較大,可以說為其他國企的員工持股改革工作樹立了一個標杆,也為其他國企的混改實施提供了試水樣本。

  李錦認為,福利持股、均勻持股達不到切實落實責任、推動企業市場化發展的目的,持股能起多大作用與管理層尤其是一把手承擔多大的風險有關。職位越高,崗位越重要,對企業貢獻越大的員工,持股份額就應相應越多﹔目前一些國企員工持股中有大鍋飯的現象,部分原因是國企股本大導致員工持股比例太小,建議將大股東的部分股權變成優先股,讓優先股獲得固定收益,從而縮減普通股,加大員工持股佔有總股本的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目前已有多家國企開展員工持股試點工作,但同時仍存在退出機制如何進一步完善、“核心員工”如何界定、持股員工的標准和比例如何確定等難題。對此,多位專家表示首先,應該建立完善的退出機制、相對透明的公示制度以及較強的監督約束,防止國資流失。與此同時,員工持股需要注意底線,不能搞全民持股,員工持股應設立負面清單,明確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比如增量優先,科技企業優先,不同類型的企業,員工持股的比例也需劃分。此外,持股也要程序化、公開化。

(責編:李楠樺、杜燕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