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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電網全力配合深圳電力改革試驗

2015年01月21日09:53    手機看新聞

深圳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近日正式實施,按照國家批復,深圳在2015年至2017年深圳市電網輸配電價水平分別為每千瓦時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這是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的一個重大突破。南方電網董事長趙建國表示,必須順應社會發展需要,全力配合國家深入改革。

南方電網2013年已提出改革意見

南方電網表示,公司一直大力支持、積極配合推進國家電力體制等各項改革。中央提出全面深化電力改革以來,南方電網公司董事長趙建國多次表示:“南方電網公司是中國電力改革的試驗田,肩負對中央負責,為五省區服務的責任和使命,必須順應社會發展需要,全力配合國家深入改革。”

按照國家電價改革部署,南方電網公司在2013年初就向國家發改委、廣東省發改委提出以深圳作為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意見,通過細致分析、周密研究,提出了電網投資監管、成本約束激勵機制等方面的完善性建議,並認真配合國家發改委、廣東省發改委做好第一個監管周期定價參數核定。

2014年10月,國家發改委正式印發深圳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在深圳率先實行基於有效資產的獨立輸配電價形成機制。試點方案印發后,南方電網公司積極行動,成立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推進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實施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加強宣貫,確保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於2015年順利實施。

改革關鍵:按國際通行方法監管電網收入

深圳作為全國第一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其意義在於是按國際通行的核價方法監管電網企業收入,標志著我國對電網企業監管方式的轉變。在新的價格機制下,電網企業盈利由現行“購銷價差”模式改為“成本加收益”模式,准許成本和收益由政府監管部門嚴格核定。這對於促進電網企業健康協調發展、促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還原能源商品屬性都具有重大意義。

南方電網公司相關負責人認為,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是一項開創性的工作,在探索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輸配電價形成機制、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等方面意義深遠。

深圳的改革試點將為其他地區輸配電價改革積累經驗,推動我國實現輸配電價監管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也為電網企業健康發展提供有效的商業模式和穩定的價格機制支持,促進電網企業不斷提高運營效率。

“新的輸配電價監管模式將促使我們電網企業更加重視內部管理,規范投資行為,加強成本約束,提高服務水平,向國際先進水平靠攏。”南方電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深圳電改條件得天獨厚

在本次電改試點開始前,深圳已經積累了不少電改相關的改革成果。早在上世紀80年代末,深圳市在電價管理機制、銷售電價結構等方面就已進行了改革,包括設立以電價調節准備金為基礎的動態平衡機制,根據用戶的用電負荷特性改革銷售電價結構等,形成了有別於其他地方的獨立電價體系。

體制方面,2012年1月起,按照南方電網公司的安排,深圳供電局變更為南方電網全資子公司,深圳供電局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目前正大力創建“服務好、管理好、形象好”的國際先進水平供電企業,各方面條件比較好,具有電價改革的體制條件。

此外,深圳市和南方電網都十分支持改革。深圳市是改革開放的前沿,改革意識深入人心,政府具有改革的經驗和決心。南方電網也是因應電力體制改革而誕生。一直以來,深圳市和南方電網公司都對包括輸配電價等方面的改革試點給予了大力支持。

(責編:值班編輯、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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