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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航班延誤:航班延誤知情權不能延誤

美國航空數據網站FlightStats最新數據顯示,全球35個國際機場的6月准點率排名中,北京首都機場、上海浦東機場准點率分別為18.30%、28.72%,包攬倒數兩名。受北京、華東、華南地區暴雨等因素影響,近期多地機場流量控制嚴重,不少航班因此延誤。航班延誤誰來埋單?消費者權益如何保障?

機構數據顯示:全球35個機場准點率京滬墊底

美國航空數據網站FlightStats最新數據顯示,全球35個國際機場的6月准點率排名中,北京首都機場、上海浦東機場准點率分別為18.30%、28.72%,包攬倒數兩名。不過有專家稱,這一數據不能完全准確反映實際准點率。 

    民航局的數據也顯示出了國內航班准點率連年下降的趨勢。民航局《2012年民航行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去年全國航班的准點率為近5年最低,為74.83%。 
    上述民航局公報顯示,晚點主要有航空公司原因、流量原因和天氣原因。 
    曾有機組成員對記者表示,他們並不願意延誤。因為工作時間是按照實際飛行時間計算的,並不會因延誤產生出更多的工作時間獲得更多薪水。 
    上海吉祥航空董事長王均金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中國民用空域資源僅佔全部空域的20%,太少了。”王均金曾指出,在我國空域資源使用中,民用約佔20%、軍方佔80%,而美國空域使用則相反。“美國每日有6萬多個航班,歐洲每日也有5萬多個航班,我國目前每日僅運行1萬多個航班空域就很緊張。”他建議,有關部門應逐年增加空域資源中的民航使用比例。 
    但中國民航管理干部學院副教授鄒建軍並不贊同。他表示,此項統計數據並未對全部航班進行統計,並不一定能完全准確地反映機場實際准點率。此外,對准點率這個頑疾的治理並不容易。“大機場擁堵很正常”,並不都是民用空域緊張帶來的,目前對擁堵的治理方法跟不上國內航空客運需求每年較高的增長速度。同時,國內大小機場建設、分布的不平衡,也使得大機場擁堵具有必然性。鄒建軍認為,目前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並未與歐美相同,放在一起比較並不合理。“隨著我國機場建設的合理化提升,大機場准點率的問題會得到緩解。”【詳細】

航班延誤:天天延誤偶有沖突 總體秩序井然

今年1月3日,轉場運營僅半年的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因大霧導致航班大面積延誤,7500余名旅客滯留,乏力的應急響應和協調服務令昆明機場備受詬病。 

    6個月過去,整改情況如何?當航班再次發生大面積延誤,昆明機場如何處理?應對過激旅客,機場如何補上短板? 
    受北京、華東、華南地區暴雨等因素影響,近期多地機場流量控制嚴重,昆明長水國際機場也有不少航班因此延誤。7月10日,記者在昆明機場看到,雖然零星有爭吵或肢體沖突發生,但總體秩序井然。 
    “昆明機場放行正常率在92%以上,這在國內大型機場裡算是比較高的了,但是由於天氣、流量控制、飛機故障、航空公司計劃等原因,每天都不可避免地會出現航班延誤。”昆明機場飛行區管理中心運行指揮部副部長楊勁毅坦言。 
    據統計,今年1至6月,昆明機場延誤航班量為2596架次,延誤人數超過28.6萬人次,較2012年同期分別增長49%和53%。延誤量增大,形勢依然可控,楊勁毅認為,信息公開很重要,必須想方設法確保機場保障部門和旅客能及時了解航班延誤情況。 
    楊勁毅表示,機場在獲得確切的航班延誤信息幾秒鐘后就會通過航站樓內的航班顯示系統公開發布,機場幾乎是與旅客同時知道航班延誤信息的。楊勁毅所在的運行指揮部類似於大腦中樞,負責整個昆明機場的指揮協調。但他也說,機場要了解航班延誤信息其實也很難,因為需要與空管、航空公司等協調,而流量控制時間往往無法確定。有將近一半的延誤航班,機場也不能及時獲取准確的起飛時間。 
    今年2月3日15時許,祥鵬航空公司因宜昌天氣不符合飛行標准,決定取消“昆明—宜昌—南京”的航班。為此,部分旅客對12號登機口進行了圍堵,后來他們又聚集到5號登機口,阻攔其他旅客正常登機。 
    紀青說,如何避免情緒過激的旅客打罵機場工作人員,這需要對旅客進行勸導,更需要法律的支持。尤其對沖擊登機口的旅客,在航空公司和機場都已盡到義務的前提下,是不是可以考慮使用黑名單制,對這些旅客進行處罰?【詳細】

人民日報刊文:航班延誤誰來埋單?

每逢雷雨季節,航班延誤會出現一個“小高潮”。航班因不可抗力延誤在所難免,但是,沖突卻可以避免。航空公司應增強服務意識,及時明確告知乘客航班延誤原因並對其進行妥善安置,而乘客也需對航空安全多一分理解、少一些急躁。 

    7月5日—6日,上海虹橋機場發生多起因航班延誤導致的乘客與航空工作人員沖突事件,3人因毆打航空工作人員被機場警方帶回調查。近日,航班延誤導致乘客與航空公司的沖突頻繁見諸報端。而上海沖突事件的升級,更將航班延誤這一讓無數乘客“添堵”的現象,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航班一再延誤是否另有隱情?誰該為航班延誤埋單?如何避免因航班延誤引發的沖突發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航空法研究所副所長李斌副教授指出:“乘客購買機票后與航空公司達成合同關系,航空公司應按照機票約定的時間履行飛行服務義務。航班延誤屬於航空公司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不少乘客是去另外一個城市辦理相關事務,航空公司延期會耽誤乘客時間,甚至導致錯過重要締約機會。”
     但航班延誤是否侵犯乘客合法權益,卻應當根據航班延誤原因決定。當前航班延誤的原因可以分為三類:一是以天氣等自然原因為代表的不可抗力﹔二是航空公司自身管理原因,比如航程設置、機組安排、內部管理等﹔三是其他部門導致的延誤,比如空中管制、機場吞吐量限制等非航空公司原因。 “
    因非航空公司原因,如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全檢查、旅客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航空公司不構成侵犯乘客的合法權益的侵權主體。”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高清會律師指出。 
    根據2004年6月《民航總局對國內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給予旅客經濟補償的指導意見(試行)》規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除按照《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做好航班不正常情況下的服務工作外,還應根據航班延誤4小時(含)以上不超過8小時、延誤8小時(含)以上不同延誤時間的實際情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 “
    當前航班延誤有關法規並不健全。”李斌告訴記者,民航總局頒布的指導意見,嚴格意義上來說對法院判決隻具有參考價值,而對航班延誤后的賠償標准未作明確規定。【詳細】

2013-07-2特別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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